旅游资源普查合同
本合同是由普查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工作达成以下约定:
一、普查范围:
乙方委托甲方对指定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包括但不限于景点、文化遗产、自然景观等。
普查内容包括资源位置、规模、特、可持续性评估等方面的调查与记录。
二、普查方式: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普查要求和具体情况,制定普查方案并征得乙方同意后实施。
普查方式可以包括实地考察、数据收集与分析、调查问卷等多种方法。
三、普查期限: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普查开始和结束日期,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普查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延长普查期限或调整工作计划。
四、资料保密:
双方应保守普查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和数据,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非普查目的。
普查完成后,甲方应将相关普查报告交付乙方,并不得擅自使用或公开披露普查结果。
五、费用支付: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普查费用。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如双方就费用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无法达成一致,可根据当地法律进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双方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于签订合同时所属国家(地区)的法律。
请各方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旅游合同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