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3篇)
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精选3篇)
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
联系地址: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
联系地址:
住所地:
租赁车辆数量: (辆); 车 型号;
租金: 元/辆;总费用: 元(大写: 元整)。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 公里(高速公路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小时, 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 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 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赔偿。
8、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尊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枕;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10、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b.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
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c.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旅游合同 d.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e.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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