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票决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应范围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票决方式票决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被票决对象进行投票表决,支部大会举行票决,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票决工作由支委会负责,设专门投票箱,确定监票人、计票人。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票数的表决有效,被票决对象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的为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相应的票数内(书面意见必须在支部大会上进行
宣读)。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或转正的,必须分别进行审议和表决,然后逐个宣布票决结果。
三、票决程序
(1)票决准备。除按照发展党员正常工作程序的要求准备外,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2、准备好票箱。3、印制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表。如一次票决多人,表决票上被票决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4、准备表决办法(草案)。
(2)票决步骤。以接收预备党员为例,支部大会在票决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步骤:
预备党员表态发言1、主持人(一般为支部负责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
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意见。
4、支部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则由支部负责人)介绍培养、政审、公示等情况。
5、与会党员发言、讨论。
6、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发展对象不需离场回避)。票决文书样张附后。
(1)宣读《讨论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并由大会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2)宣布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建议人选,(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到会正式党员举手通过;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
(3)监、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分发统一印制的表决票,主持人作填写说明。
(4)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票决时可选择“赞成”、“不赞成”、“弃权”三种表决意见。
(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进行清点、计票,并汇总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正式提交的书面意见,并将计票结果报告支委会。监、计票人分别在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字。
(6)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
7、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并将票决结果记入《入党志愿书》。
8、发展对象表态发言。
9、主持人总结讲话。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票决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三)资料处理。会后,党组织应将原始表决票妥善保管,并将《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资料一同整理归档。本实施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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