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管理措施
1、人员配备计划
1.1人员配备计划
2、人员选用标准及技能要求
2.1保安人员选用标准
(1)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
(2)学历初中以上;
(3)身高不低于170CM、35岁以下;
(4)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纪录;
热情服务
(5)具备上岗资格证;
(6)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2.2业务技能要求
(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
(2)具备普通话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
(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5)掌握一定方位和擒敌技能。
(6)具备专业岗位服务技能。
3、服务人员管理方案
3.1岗位守则
(1)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玩手机、看书报杂志、串岗聊天等。
(2)工作岗位上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吸烟区。
(3)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喝水、上卫生间等),须通知领班或机动岗位人员,等待领班、机动岗人员到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时间在5-10分钟以内。
(4)不得酒后上岗,在岗期间保持头脑清醒及良好的精神面貌。
(5)任何时间在执勤时严禁睡岗。
(6)按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姿态端正。
(7)执勤时如遇突发事件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当班领班、项目主管处理。
(8)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勤、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保持优良作风。
3.2保安工作、服务态度
(1)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一一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
3)正直诚实一一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5)团结协作一一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
地解决困难。
6)勤勉高效一一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2)服务态度
1)礼貌一一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
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友善一一“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耐心一一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
(3)保安九不准
1)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9)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
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3保安员权限
(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的权力。
(2)发生在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
(3)管理服务区域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
(5)对单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非法携带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8)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
(9)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