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和显示终端。
团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改选一般在每年初进行。选举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正式选举。
组织委员的职责团支部选举前要认真总结工作,向支部大会作报告,听取团员意见。选举必须在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前要报告团总支,选举后将支委会成员报团总支批准。
根据工作需要,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班级)可以建立支部。团的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或2年。团支部委员会的人数,应根据团员的数量和工作的需要来决定,一般3—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设立哪些委员,也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应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一、团支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及时总结,出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当好党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教育、革命理论教育、
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式、政策、任务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团费及时收缴和上交,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的呈报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组织的培养发展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四)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制度,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建立本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团课制度、主题团日活动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等。
(五)与班委会共创“双优班集体”,引导建设良好的班风、团风、学风,并协助班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六)密切联系支部成员,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正当要求;使团组织真正成为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真正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
(七)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团支部建成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集体,争创“先进团支部”“五
四红旗团支部”。
(八)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四)同有关的组织和团支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五)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支委做好分管工作。
(六)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七)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
(八)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团课学习。
(九)负责保管团内文件,经常检查《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
(十)了解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
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做好耐心地说服解释工作。
(十一)带领支部成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和日常团务工作。
(二)关心本支部培养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其它方面,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在召开支部大会的基础上,同支部委员确定推优入党对象。
(四)了解团员遵守团规团纪状况,及时向分团委汇报本支部情况,组织团员接受纪律教育。
(五)负责本支部的团员管理,主持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和新团员的编制工作;负责本支部的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工作。
(六)认真填写《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七)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动态,根据团员思想状况,结合各学期的中心任务,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各阶段的中心活动,搞好各种必要的舆论宣传。
(二)与组织委员协同搞好团员青年党课、团课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
(三)开展专题座谈、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
(四)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团员入党后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其团籍不应取消,仍然是团员,仍享有团员的一切权利,履行团员义务。如果因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那就要根据他们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以及本人的态度,考虑是否以团的纪律处分(包括是否开除团籍)。团的基层组织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请示同级党组织后再做决定。
七、团的活动的重要作用
围绕党的活动中心工作,根据青年特点,积极组织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是发挥团的战斗力,带领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受教育、起作用、作贡献、长才干的重要途经。
第一,通过活动能吸引、团结广大团员。
第二,通过活动能增强团的自身活力,使团组织的作用发挥出来,使青年向往团组织,社会赞扬团组织,使团组织的威信和影响都得到提高,从而使团的工作更活跃。
第三,通过活动能把起作用和受教育结合起来,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四化建设作贡献,又能够使青年在活动中培养积极向上、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达到出经济成果和出建设人才这样两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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