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委5人分工
一、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分工
赵学英(党支部书记、校长)
赵明珍(纪检委员、副校长)
李位林(组织委员、副校长)
董其来(党支部副书记)
李孝林(青年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世珍(青年委员)
二、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
(7)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控告,及时汇报。组织委员的职责
(9)考察了解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二)纪检委员
1、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众,倾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众的思想情况。
3、要密切配合支部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 积极完成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支部书记的参谋和助手。
4、监督、检查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5、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6、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7、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和上级纪委汇报,协助上级纪检组织做好本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
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
设和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向支部委员会汇报纪检工作;做好收缴党费、组织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三)组织委员
组织委员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编党支部领导班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有关名册。
(2)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多方面地关心和帮助党员,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4)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
出发展党员的意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6)收缴党费,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等组织工作。
(7)协同宣传委员做好党员考评工作。
(三)宣传委员
宣传委员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完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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