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组织管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准则,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供志愿者遵守。
二、志愿者入站与退出
1. 志愿者入站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意识;
(3) 无不良记录或犯罪记录。
2. 入站程序:
(1) 填写入站申请表;
(2) 提供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
(3) 参加入站培训;
(4) 签订志愿服务承诺书。
3. 退出程序:
(1) 提前向志愿服务站书面提交退出申请;
(2) 清退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
(3) 停止相关工作并履行剩余义务。
三、志愿服务时间
1. 志愿服务站每天开放时间为8:00-17:00,志愿者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服务。
2. 志愿者每人每周需提供至少两天的志愿服务时间,每天至少为4小时。
四、志愿服务内容
1. 帮助有需要的人:志愿者可以帮助年老体弱、残疾人士、困难家庭等有需要的人,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2. 社区环境整治:志愿者可以参与社区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社区的环境干净整洁。
志愿工作3. 文化宣传教育:志愿者可以组织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传达正能量、志愿服务的理念和意义。
4. 公益活动组织:志愿者可以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如义卖、义演、义教等。
五、志愿服务站的管理
1. 站长负责志愿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2. 站长有权对志愿者进行管理指导,督促志愿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志愿服务站召开的培训和会议。
4. 志愿者必须遵守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制度,服从站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5. 志愿者发现服务站内部存在问题或有充实服务的建议,可提出并和站长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六、志愿者的权利
1. 志愿者有权参加志愿服务站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2. 志愿者有权获得站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指导和支持。
3. 志愿者有权享受相关的保险、补贴及福利待遇。
4. 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成果的认可和奖励。
七、志愿者的义务
1. 志愿者需遵守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
2.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志愿服务,并按要求完成服务任务。
3. 志愿者需保守志愿服务站的商业秘密和服务对象的隐私。
4. 志愿者需尊重和爱护服务对象,做到真心实意的服务。
5. 志愿者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站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
八、不履行义务的处理方式
1. 未按时参加志愿服务,连续3次未到,将被暂停服务资格。
2. 违反志愿服务站的管理规定,给服务对象或其他志愿者带来不良影响,将接受警告或暂停服务等处理。
3. 有违法行为或道德失范行为的志愿者,将被取消志愿服务资格。
4. 对于志愿者的违规行为,志愿服务站将进行记录,不良记录达到一定次数将被清退。
九、附件:志愿服务站入站申请表、志愿服务承诺书等。
以上是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准则,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志愿者需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一同为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