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制度和职责志愿工作
1、、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体”开展工作;
3、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4、、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6、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7、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8、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9、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服务社区为己任,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努力做好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
10、认真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与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信息真实可靠,使用快捷。
11、围绕街道、社区建设,充分听取辖区居民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服务站服务项目。
12、有计划性的组织志愿者学习和掌握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相关技能,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各项便民利民工作。
13、指导服务站所属志愿者服务队策划、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服务站阵地建设。
14、组织各种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15、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资料,定期进行总结;积极在社区推广志愿者服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