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的实施“志愿者服务工作”活动,提升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层次,成立“志愿者服务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见实施方案。
二、开展宣传发动
可通过如下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
1、在局内发布志愿服务常识和招募海报;
2、联系学校志愿者社团、社会上的志愿体共同宣传发动。
3、在局网站上对志愿者项目进行专题宣传;
三、招募志愿者
志愿工作通过以上一种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标准,对志愿者的数量、专业、特质、具体活动程序、时间
及特殊注意事项等方面设定基本要求,确保志愿者招募注册的质量和数量。局对通过遴选的志愿者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初步的志愿者队伍。
四、学习培训
1、基础知识培训。通过向被指导者发放科普材料,举办岗前讲座培训,书面测试志愿者应知应会基本常识等。
2、一对一指导。指导者由服务中心或者局内其他工作人员组成,一对一的指导招募到局的志愿者使其增进进志愿服务的工作技能。
五、考核
完成对志愿者的培训之后,需要对经过培训的志愿者进行考核,以确定其已经具有在局进行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考核的方式有:
1、笔试。在培训结束之后,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选择的方式,以100分为满分,试卷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对不及格的人员应考虑继续培训。
2、培训中观察。在对遴选后的志愿者进行培训时,社工处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培训期间对志愿者进行观察和评估,观察其发现问题和改善工作能力。
四、激励评价
根据志愿者培训情况、服务时间、服务评价等指标,努力通过有效的激励评价机制,形成人人争当志愿者、竞相参加志愿服务的局面。供参考的具体激励评价如下:
(1)为志愿者制作特殊的服装、胸章;(2)写赞扬信;(3)颁发奖牌、证书或奖杯,奖励最佳志愿者或志愿者团;(4)请志愿者担任重要任务,如服务团队的领袖,或加入重要委员会;(5)允许志愿者去参加局的座谈会、大型会议或专业会议;(6)定期在局内通讯或周刊上或将志愿者的故事或照片提供给有关媒体(在知情同意下),报道他们的贡献;(7)把志愿者的照片或工作表现放在网上;(8)举办与局领导人的非正式谈话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