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辛仲甫传原文
辛仲甫传原文及
原文
辛仲甫,字之翰,汾州孝义人。仲甫少好学,及长,能吏事,伟姿仪,器局沉厚。周广顺中,郭崇掌亲军,署仲甫掌书记。显德初,出镇澶渊,仍署旧职。崇所亲吏为厢虞候,部民有被劫者,诉阴识贼魁,即捕盗吏也,官不敢诘。仲甫请自捕逮,鞫之,吏故稽其狱。仲甫曰 民被寇害而使自诬服,蠹政甚矣,焉用僚佐为? 请易吏以冤愤。崇悟,移鞫之,乃得实状。
太祖受命,以崇为监军。陈思诲密奏崇有奸状,上怒且疑,遣中使驰往验之。未至,崇忧懑失据,谓宾佐日 苟主人不察,为之奈何? 皆愕相视。仲甫曰 皇帝膺运,公首效节,军民处置,率循常度,且何以加辞?第远侦使者,率僚属尽郊迎礼,听彼伺察,久当自辨矣。 崇如其言。使者至,视崇无他意,还奏,上大喜,归罪于思诲。
属春初,仲甫出城巡视,见壕中草深,意可藏伏,命烧薙之。凶党疑谋泄,有自首者。禽百余人,尽斩之。先是州少种树,暑无所休。仲甫课民栽柳荫行路,郡人德之,名为 补阙柳 。
太平兴国初,迁起居舍人,奉使契丹。辽主问: 党进①何如人?如进之比有几? 仲甫曰: 国家名将辈出,如进鹰犬材耳,何足道哉! 辽主欲留之,仲甫曰: 信以成命,义不可留,有死而已。 辽主竟不能屈。使还,以刑部郎中知成都府。既至,奏免岁输铜钱,罢榷酤,政尚宽简,蜀人安之。八年,加右谏议大夫。时彭州盗贼连结为害,诏捕未获。仲甫诱令自缚诣吏者凡百余人,余因散去。
阴识淳化二年,出知陈州。代归,会蜀有寇,以仲甫素著恩信,将令舆疾招抚,以疾未行。咸平三年卒,年七十四。
(节选自《宋史 卷二六六》)
注:①党进(927年~977年)北宋初年军事将领。
译文
辛仲甫,字之翰,汾州孝义人。仲甫自幼好学,长大后,擅长吏事,姿态丰伟,仪表堂堂,有才能器量,见识深远。后周广顺年间,郭崇掌管亲军,让仲甫担任掌书记。显德初年,郭崇外出镇守澶渊,仍让辛仲甫担任旧职。郭崇一个亲信官吏任厢虞候,有被抢劫的所辖百姓,说自己暗中认出贼寇的首领,就是捕盗的官吏,官府不敢追究。仲甫请求亲自去逮捕此人,并对他进行审讯,吏人故意拖延这个案子,仲甫说: 百姓被贼寇侵害却让他们无辜服罪,是政事腐败到了极点,还要政府官员做什么呢? 请求更换官吏以洗刷冤愤。郭崇终于醒悟,异地审查讯问,才查出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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