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是以白话作为基本语言手段的诗歌体裁,故又称白话诗,兴起于五四时期,与古典诗有所区别。新诗的出现,是中国新文学创作的先声,并在实践上为其他文学体裁的变革充当了先导。最早发表新诗的时胡适、沈尹默、刘半农、周作人等。第一本用白话写的诗集是胡适的《尝试集》,而最早从思想艺术上显示一种崭新面貌,并为新诗地位的确定做出重大贡献的是郭沫若。徐志摩爱情诗
诗体大解放
“诗体大解放”是胡适在其《尝试集》的自序中提出的理论主张,倡导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的“胡适之体”诗。胡适这一主张的核心,旨在打破中国传统诗歌“五七言句法”的约束,提倡所谓白话文的自然文法,彻底放弃诗歌的形式要求。在新诗诞生过程中,刘半农、刘大白、康白情、俞平伯是创作主力,经过他们的努力,新诗形成了没有一定格律,不拘泥于音韵,不讲雕琢,不尚典雅,只求质朴,以白话入行的基本共性。这种要求符合当时的五四破旧立新的语境,但是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诗后来的“散文化”、“缺乏诗味”。
湖畔诗派
湖畔诗派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小型诗歌团体。1922年4月在杭州成立,主要代表诗人有汪静之、潘漠华、应修人、冯雪峰四人。他们出版有四人合集《湖畔》,应、潘、冯三人诗合集《春的歌集》和汪静之的诗集《惠的风》、《寂寞的国》。其中,《惠的风》是现代诗史上第一部以爱情诗为主体的诗集。湖畔诗人是沐浴着五四精神成长起来的,他们的作品以抒情短诗为主,内容多为歌唱大自然的清新美丽或赞美友情、爱情的纯真,表现了新文学运动初期刚刚挣脱封建礼教束缚的青少年对美好自然的向往和幸福爱情的憧憬,展现了五四新人的青春人格与气质,独具一种单纯、 清新、 质朴的美。朱自清称他们是真正专心致力于作情诗的诗人,爱情诗是他们对于中国诗歌的主要贡献。1925年2月,他们又创办小型文学月刊,但不久即停刊,该社也随之停止活动。
新月派
新月派是现代新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作品有闻一多《死水》《红烛》、徐志摩的《志摩的诗》、《冷翡翠的一夜》《猛虎集》、林徽因《你来了》《笑》等。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
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新月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新月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觉创造的时期。后期,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作品有陈梦家的《我望着你来》《一朵野花》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与现代派趋近。
新格律诗派
新格律诗派:得名于1928年《新月》的创刊,是“新月派”的一个子系统,在新格律诗的探索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探讨了新诗由反对旧形式转而形成新形式的转变。当时的文坛新秀闻一多、徐志摩做了成功的尝试。闻一多提出了新诗的“三美”主张:“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
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诗集《死水》全面实践了闻一多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并显示了诗人创作的基本风格。徐志摩在新诗的创作上深受英美诗的影响,《再别康桥》等诗篇充分体现了独有的意境美、音韵美和结构美。新月派诗人朱湘等的新诗创作也促进了新格律的发展。新诗格律化的提倡和实践纠正了早期白话诗创作过于散漫自由、混乱的局面,使新诗精炼集中,有了相对规范的形式,巩固了新诗的地位。
象征诗派
象征诗派以李金发为代表的象征诗派出现于20年代中期,后期创作社的王独清,穆木天,冯乃超也是象征主义诗歌的重要作者。象征派诗人多受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影响,其作品的特点是注重自我心灵的艺术表现,强调诗的意向暗示性功能和神秘性,追求所谓观念联络的奇特。1运用一种象征性的形象和意象来表现自己微妙复杂的内心世界,传达对外部世界敏锐的感觉和印象。2运用新奇的想象和比喻,表现微妙的情境。3依靠艺术形象的暗示来表达感觉和情调。4追求诗歌语言的省略和跳跃。李金发于1925年至1927年出版的《微雨》,《为幸福而歌》,《食客与凶年》,是中国早期象征诗派的代表作,为中国新诗艺术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象征派诗歌后来趋向成熟,取得较高成就的是在30年代戴望舒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