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如何抓好垃圾分类——浙江衢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调查
作者:蒋国强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7年第4期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解决垃圾围村、垃圾进城问题的根本途径,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笔者就浙江省衢州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梳理工作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并就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基本情况
    近年来,衢州市一直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早在2003年就开始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2010年启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从2013年起,在完善“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机制基础上,大力推广以垃圾源头分类为主要内容的“贺田模式”,变盆景为风景。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收集处理已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6个县(市、区)开展分类处理达标村数达861个村,占比60%,示范村426个,占比30%。
    大力开展“百万妇女学贺田”行动。重点突出妇女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逐乡逐村召开
垃圾分类培训大会,“手把手”对众进行垃圾分类培训。2016年累计开展乡镇级垃圾分类培训286次,村级专题培训2841次,为46万名家庭主妇培训“五水共治”满意度常识和垃圾分类操作实务。同时还派出1200余支巾帼志愿服务队、16600余名巾帼志愿者对广大家庭进行户对户、点对点的分类投放指导。通过这种整乡推进、村村覆盖的培训会、讨论会,面对面、零距离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使各级妇联干部、妇女代表、党员代表、女村民代表、保洁员、巾帼志愿者等成为开展垃圾分类的一线骨干和行家里手。目前,全市垃圾分类的宣传面基本达到了“两个全覆盖”:行政村全覆盖和妇女众全覆盖。
    积极探索多种分类模式。最具代表的龙游“贺田”模式和常山“二分+”模式。“贺田”模式的核心是“源头分类可追溯、减量处理再利用”,村里给每个农户的垃圾袋独立编码,黄袋代表着可回收,黑袋代表着不可回收,要求农户定点定时投放。“二分+”模式是在农户按可烂和不可烂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村保洁员将不可烂垃圾细分为可回收垃圾以及塑料制品等不可降解物品废料,实行分类清运。可烂垃圾送到沼气站、堆肥站利用;可回收垃圾集中到乡镇中转站,由乡镇统一运送至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等不可回收垃圾运送至指定堆放地。目前,常山县在126个行政村(占全县70%行政村)试点推行“二分+”模式,月均减少垃圾2000余吨,比分类前减少30%左右,其中可降解垃圾月均减少1050余吨,玻璃瓶等不可降解垃圾月均减少200吨左右,月消纳建筑垃圾800余吨。
    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理念,尽量做到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努力实现垃圾处置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对于易腐性垃圾、有机垃圾等不可回收垃圾,通
过建立阳光堆肥房、机器堆肥房或沼气利用终端就地分解。目前,全市建成并运行阳光堆肥房255座,覆盖417个村,占28.1%;机器堆肥终端房41座,覆盖148个村,占10%。对于可回收垃圾,通过设立垃圾兑换超市,以“垃圾(券)”兑“物”等值兑换。村里与废旧物资回收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时到村集中收购报纸、纸板箱、废铁、啤酒瓶等可回收利用垃圾。目前,全市建成垃圾兑换超市601个,每个垃圾兑换超市平均每年兑换可回收垃圾10吨,价值1万元。
    全力创新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使农村环境持续优化。市级层面建立全民监督机制。开通“12345”,接受市民对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有奖问题反映。县(市、区)也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如柯城区以众为主体,组建村级生态家园协会168个,由协会来管理、督查本村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衢江区在全省率先引进“建设—经营—移交”的BOT模式,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建设集收集、清运、维护于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系统,自2014年实施BOT模式以来,新建密闭式智能垃圾收集系统231套,月无害化清运、处理垃圾6000多吨,垃圾收集处理效率较传统模式相比提高了70%。常山县推行可升可降的垃圾分类处理“星级家庭评选”,每户家庭的星级灵活不固定,做到垃圾分类始终有压力,始终有积极性。
    存在问题
    尽管衢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大多数农村环境卫生基本能达到洁净的标准,但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高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从工作进展层面看,推进不平衡。这项工作已经持续开展了4年,呈现3个三分之一的格局,即1/3的村做得比较到位,1/3的村效果一般,还有1/3的村基本没有启动。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工作不平衡,差距较大,6个县(市、区)中,江山市、龙游县和开化县工作推进较为有力,实施效果相对较好;江山市新塘边镇、双塔街道,龙游县大街乡、庙下乡,开化县苏庄镇、齐溪镇已经实现村村开展垃圾分类,且百姓参与度高,成效明显。而更多乡镇还处在抓点示范阶段。
    从设施建设层面看,总体比较滞后。目前,全市建成并运行阳光堆肥房和机器堆肥终端房的行政村覆盖率仅有39.5%,意味着有60%行政村的可烂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
美丽生活    从分类收集层面看,规范不够。农民对垃圾分类标准的认知还不足,自我约束不严,随意性较大,分类的质量有待提高;在收集环节上,保洁员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待遇偏低,不少村二次分拣不到位,有的干脆不分拣,个别的甚至把农户分好的垃圾在收集时又混到一起。
    从分类处理层面看,就地就近科学处理不够到位。除少数可腐烂垃圾由农民自行还田或经阳光沤肥、机器成肥外,剩下的垃圾,地处偏远山区的就地填埋处理或焚烧炉焚烧处理,更多的则经过乡镇中转站进入市、县填埋场集中填埋。据初步统计,衢江区每天拉到市填埋场的垃圾有207吨,柯城区有110吨。
    从资金投入层面看,缺口仍较大。据测算,使用太阳能堆肥房的平均每村前期硬件建设投入资金约为18.3万元左右,其中太阳能堆肥房建设资金15万元,垃圾兑换超市0.3万元,分类垃圾桶每村平均3万元;
使用机器设备的平均每村前期硬件建设投入资金约为48.3万元左右,其中机器设备30万元,机器设备用房15万元,垃圾兑换超市0.3万元,分类垃圾桶每村平均3万元。另外,垃圾分类工作需要较高的运维费用,增加分拣员数量,平均每年1.4万元/人,太阳能堆肥房管理员工资每年1.2万元/人,菌种0.36万元/年,机器设备管理员工资每年2万元/人,电费3万元/年,垃圾兑换超市每年0.6万元/村。而衢州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有726个,占48.95%;无经营性收入的村有914个,占61.63%,特别是山区,90%以上的村都是低收入村。虽然近年来市县不断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补助力度,但是乡镇、村财力有限,配套资金不足,资金缺口比较大。
    从工作保障层面看,长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力,部分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奖惩、评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各项制度还停留在纸上、墙上,要真正形成长效机制还任重道远。另一方面,在工作谋划、推进、督查考核等环节上,各级责任还不够明确,有的乡镇村把工作简单的布置给妇联主席和村妇女主任,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同时,相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对策建议
    坚持行政推动和农民主体相结合。一方面,要强化行政推动作用。建议市委、市政府近期召开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会议,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咬定目标、认准就干、实干快干、走在前列,进一步增强工作自
觉。另一方面,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全员培训、全域铺开,使垃圾分类处理成为一种习惯。要继续推进“百万妇女学贺田”行动,通过入户宣传、现场分类演示、专项指导、示范户评比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村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村两委、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农村垃圾分类的“中坚力量”开展专业培训,组织部、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党员网格管理以及“小手牵大手”等活动,构建一张多部门、多形式、多维度发动农民参与的网络,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项目推进与多元投入相结合。一方面,要以项目化理念谋划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按照项目化理念,对项目选址、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力量配置、制度设计、资金保障等因素进行统筹谋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所涉及的硬件建设与软件投入打包成项目,明确时间节点、排好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快速推进。具体来说,在农户层面,要配齐标识明显的垃圾收集桶;村级层面,要配齐密闭式垃圾分类收集车、切合实际的阳光沤肥房或机器成肥终端处理设施、垃圾兑换超市。在建设运维上,既可政府建、村组织运维,也可以政府建、企业运维,还可以企业建、企业运维,从近几年运维效果看,要鼓励引进市场力量参与建设运维。另一方面,要以多元化思路筹措资金。做到“四个一点”,即建立“向上争取一点、政府投入一点、社会参与一点、农民自筹一点”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如江山市24个村农民筹资68.1万元,农民出资率90%以上,政府按人均20元的标准予以配套;柯城区部分村按人均12元/年的标准以生态协会会费形式缴纳卫生费。对这些好的做法要加大推广力度。
    坚持系统推进和因地制宜相结合。一方面,环节上要系统推进、均衡发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要系统推进。另一方面,模式上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内容上看,做好分类减量的关键在于简便易行,要制定《家庭垃圾指南》,总结推广“垃圾两分法”,可腐烂垃圾运送至太阳能或机器堆肥房,不可腐烂垃圾运送至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由乡镇(村)自行填埋,有毒有害垃圾由县(市、区)集中处理。从区位上看,山区村要鼓励农户就地发酵堆肥归田上山,少量可以兑换生活物品的生活垃圾进入村垃圾兑换超市,原则上要做到垃圾不出村,尽量做到无害化;平原村把生活垃圾按照“可烂不可烂”进行分类处理以后,可利用沼气、资源化机器和太阳能辅助好氧堆肥等方式进行处理;城郊村提倡农户在尽量进行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推行城乡一体化模式,将城市环卫服务,包括环卫设施、技术和管理模式延伸覆盖到镇和村。
    坚持强化责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县(市、区)主要领导挂帅、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尤其是乡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形成乡镇(街)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具体抓、乡镇(街)妇联主席面上抓、村主职干部及驻村干部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准工作着力点,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同时,要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明确工作职责。二要加强督查考核评比。深化农村垃圾处理“四级联查”制度,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并在电视、等媒体平台曝光。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创新评比表彰活动,将农村环境卫生、垃圾源头分类、终端处理设施运维等内容作为新农村建设考核、百个乡镇分类争先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同时将督考结果与年
终以奖代补资金及下年度涉农项目的安排相挂钩,倒逼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提升。三要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市级层面,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立法工作;市农办、市妇联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指标。村级层面要抓住村两委换届的契机,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列入村干部竞选承诺,明确农民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