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填表说明
一、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请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网址(apply.csc.edu/),注册为用户。
2、填表规范
申请留学身份及相关信息
申请留学身份
博士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报国别/地区
按计划前往国家填写,只能填一个国家
申报项目名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高水平大学研究生);或
基金委专项奖学金项目(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
受理机构名称
清华大学
A 个人基本信息
最高学历
按目前在校的身份填写,如“在校博士生”
行政职务
奖学金申请表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在校生可填写“无”
移动电话
本人的有效,不要填亲属电话
B申请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
具体研究方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
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如没有完全符合的请按学科大类选择最接近的
计划留学院校
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如没有拟申请的学校请及时按网页要求申请添加到列表中
申请留学期限
申请资助期限
请按照计划前往院校相关专业的博士培养期限填写
计划留学单位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他费用
如选择是,请一定说明费用名称及金额,以外币计算的写清楚数额及币种,例如100美元,不能仅写数字
国家重点学科
国家重大项目
985基地平台
创新团队
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请按所在院系或实验室实际情况填写,
这几项不得空白,要求申请人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D接受高等教育和在国内进修情况
请从本科开始填至目前的学习情况,“时间”写预计毕业时间,“所获学位及证书”填“在读博士”等
E 主要学术成果
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该项内容不得为空白,参与的科研项目、投稿或会议文章都可以填
H 研修计划
网上提交的研修计划内容应与导师签字的书面研修计划一致,重点说明在国外期间的研修课题及内容
申请人保证
申请人必须在三份申请表上亲笔签字,未签字的表格无效

3、关于其他各项的填表说明及填写规范请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说明。
4、网上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无误以后必须在线提交,提交成功以后方能打印,该申请表每提交一次在后台重新生成一次表格,请注意核对申请表下方的数字校验码(如S-183825738)是否和在网页上看到的校验码一致。
5、打印时需安装CSC打印控件,并按要求设置页边距,确保打完整的申请表在每一页下方都有条形码。如有疑问请查阅网上报名系统帮助说明。
6、填表中涉及到个人学籍信息的情况,请按“清华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具体所院”的格式填写
二、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
1、《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提交后,打印时会自动生成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2、相关内容填写规范
单位名称
清华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
曾勤
电话
62784618
传真
62781134
zengqin@tsinghua.edu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国际处
100084
被推荐人姓名
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年限
申请人本人姓名
及学习年限
3、请注意,由于单位推荐意见表将作为学校选拔推荐学生的依据,并将在通过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因此请所院教育处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结合申请人综合表现,及此次出国研修计划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单位公章处盖所院教育处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处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
4、《单位推荐意见表》份数要求:由所院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原件一式一份,另附三份已填写推荐意见但未签字盖章的意见表。
5、正式申请材料提交至培养办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推荐意见(请注意,只要求将推荐意见的具体内容输入word文件(例如:申请人XXX同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有较好科研表现。。。)不要求提供推荐意见表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