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Electronics co,LTD
地址:工业园A栋
外部联络函
TO:各位合作伙伴
FM:有限公司
DATE:2021-3-25
RE:关于要求物料供应商提供最新RoHS、REACH报告事宜
为确保目前和我司合作的所有合格供应商交货的物料符合欧盟RoHS 2.0、REACH等要求,及以备我司终端客户要求提供供应商物料RoHS环保及相关认证报告需求,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所供物料的最新RoHS、REACH等报告,我司要对物料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相关环保报告进行确认及存档备案追溯。
针对物料供应商所提供物料的RoHS、REACH环保报告,要求供应商每年应不定期核对所提供环保报告是
否在有效期或已过有效期,提前在物料RoHS、REACH环保报告即将快过有效期前,供应商需在环保报告有效期失效前的一个月重新送检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环保检测,所有物料检测报告须出自SGS、CTI、ITS、UL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物料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符合RoHS(或REACH)指令法规要求。所有物料检测报告有效期为1年,超过1年外视为无效,因此需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提前三天提供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结果必须符合欧盟RoHS 2.0的最新标准。如供应商未按时提供每种物料的环保检测报告,我司将对供应商进行1000元/批质量。
供应商交货的每批物料需符合环保管控要求,必须在最小包装和外包装箱上贴上RoHS 及“REACH或HF”标签,以便识别(如下图,绿底黑字),如若检测发现供应商物料不符合环保要求及弄虚作假,我司按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向供应商索赔包含所有已出口欧盟整机的损失费用及品牌名誉损失费用(按  A 项费用的  5 倍计算),并暂停该供应商所有物料的付款,并全额赔偿我司遭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费用,并追究该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请各物料供应商知悉,并按我司此联络单要求,即日开始落实并执行。
sgs报告有限公司
202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