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蒹葭》“伊人”在教学中的解释
作者:廖靖弘 韦亮节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21年第01期
        内容摘要:《蒹葭》一诗中“伊人”的解释,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在目前中学语文课堂教学中,部分教师将“伊人”的追求解释为对明君美政的向往。这一解释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和文本实际,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相比之下,把“伊人”解释作“所爱之人”不仅更切合诗作的体裁风格,更与《蒹葭》的艺术境界和审美意趣相契合,是经得起历史推敲的解释。
        关键词:《蒹葭》 伊人 文本解读
诗经 爱情        《蒹葭》是《诗经》的名篇,也是部编版语文八年级下第12课《〈诗经〉二首》的入選篇目。课文解“伊人”为“那人,指所爱的人”;而《教师教学用书(语文八年级下)》则说“伊人”有“爱情说”“政治说”“理想说”等。二者的出入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伊人”作出不同的解释,“政治说”和“爱情说”是常见的两种分歧。那么,在教学中“伊人”到底当作何解呢?
        一.“伊人”的解释考
        汉《毛诗序》中说:“蒹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它将《蒹葭》当做政讽诗来理解。解“伊人”为“伊,维也;一方,难至矣。”《毛诗序》认为“伊人”是寄予了作者对“周礼”的追求。西周后期分封制瓦解,过去由周礼维系的社会秩序和规范,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伊人”。“毛诗”对“伊人”的解释,可以视为“政治说”的起点。其后郑玄《笺注》也持“政治说”,并明确“伊人”乃“知周礼之贤人”。北宋朱熹《诗集传》对《蒹葭》“伊人”的解释并不明确:“伊人,犹言彼人也……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在《诗序辨说》部分,朱熹还对《毛诗序》“刺襄公也”的观点作了批判,认为“此诗未详所谓,然序说之凿,则必不然矣。”可见,即使在理学兴盛的宋代,对于“美政说”,朱子并不认可。
        在近现代《诗经》研究中,“爱情说”渐占上风。王国维《人间词话》认为《蒹葭》“最得风人深致”,意境与晏殊“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相似。傅斯年也认为其乃“相爱者之词”,并与辛弃疾“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相提并论。两位学者不约而同地用宋词中写对恋人追求的名句与《蒹葭》相提并论,可见他们对《蒹葭》爱情诗的说法基本认可。除此之外,关于“伊人”还有其他解读。如流沙河认为《蒹葭》中对“伊人”的追寻,实际是在凭吊一位叫冯夷的贤者,这其实是继承古代《诗所》的说法,
但没有更多可靠史料能确证这一观点。日本学者白川静则认为“伊人”指的是汉水上游祭祀女,还有的人认为诗歌表达了对朋友的思念等。
        二.“伊人”不应作“政治说”解
        首先,就体裁类别而言,《蒹葭》出自《秦风》,属于民歌的范畴。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一卷)》援引郑樵“风土之音曰风”的研究,将国风定义为“各地区的音乐曲调。”朱熹认为:“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以咏歌,各言其情者。”这一说法基本肯定了包括《秦风》在内的国风之主要写作目的是男女“言其情”。《诗经》中除了《蒹葭》之外,《伐木》《白驹》两篇也出现了“伊人”这一意象。其中,《白驹》出自《小雅》,“雅”是朝廷正乐,故诗中的“伊人”指“贤德之人”没有异议。《伐木》虽与《白驹》皆出自《小雅》,但其中的“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则是歌颂友情的可贵。同一意象在《诗经》各篇章有着不同的含义。如果不考虑体裁特征和诗歌意蕴,一律以“美政”概之,显然是以偏概全。
        其次,“政治说”含历史局限性。持“政治说”者,大抵把“国风”归结为政论诗类别。《毛诗序》认为“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对国风的政治教化作用作了阐释:“上以风化下,
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西汉齐、鲁、韩三家诗成为官学,“毛诗”虽未被立为官学,但在民间广为传授,盛行于世。汉室“独尊儒术”之后把《诗经》列为儒家经典、“五经”之首,于是《蒹葭》一类便解作对明君美政的追求。夏传才认为,汉代的《诗经》研究是通过对《诗经》的解释和论述,附会引申儒家的教义,把一部古代的诗集变成封建政治伦理教科书①。
        第三,“伊人”解为“政治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时代精神。2011年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应该重视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情感所起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课程内容的价值取向。”陈平原在《六说文学教育》中也认为,对于青少年来说,最具可塑性,也最容易出现偏差的是初中到高中阶段。所有中学教师都可能深刻影响到学生的志趣与性情,但语文老师的感召力尤其明显。在面对古诗文的理解分歧时,教师应引导学生根据文本和所学知识,在了解基础上进行思辨,出更合理的解释,而不应打着“学术考证”和“复兴传统”的幌子,为了表达个人思想的“标新立异”,把一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的说法传递给学生。如果将“伊人”解释为“明君美政”不仅难以获得学理上的支持,更不符当下“民主、平等”的时代精神。
        三.“伊人”应作“爱情说”解
        一方面,“伊人”“爱情说”更贴近原始民间创作者的情感诉求。《诗经》由于文本年代久,需要不同朝代的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来“释经”,如西汉的“毛诗”、东汉的郑玄,再到宋代的朱熹等。值得警惕的是,当下《诗经》研究往往以“释经者”的言论为主要依据,而忽视原始创作者的意图。“采诗”是《诗经》成书的主要过程之一,而被采的“风”主要是居住在乡野的“野人”所作。与居住在王朝京畿的“国人”相比,“野人”远离政治,所以他们更关注切身的婚恋之事。课本《〈诗经〉二首》即选录《关雎》和《蒹葭》,课题下的“预习”中说:“《诗经》有不少歌咏爱情的诗,或表达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求,或抒发爱而不得的忧伤和怅惘。”很显然,《关雎》对应的是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求,而《蒹葭》对应于“爱而不得”,可以说这种解读更符合原始民间作者意图。至于将《关雎》列为《诗经》之首,《礼记》说与“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关,可见《诗经》的成书之时也很崇尚爱情诗。《蒹葭》与《关雎》齐名,解为爱情诗自然更合理。
        另一方面,将“伊人”解作“所爱之人”可让学生在诵读经典的过程中获得爱情的启蒙教育。除了《关雎》和《蒹葭》,该教材还选入爱情诗《子衿》,目的在于引导学生通过诵读,用心体会远古时期男女之间爱情生活的喜怒哀乐,纯洁质朴,坦诚真切。初中生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对爱情开始产生微妙而朦胧的感受,所以经典诗文的引导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际上,部编版教材的名著导读中《平凡的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傅雷家书》等都或多或少涉及爱情书写。语文教师不应对经典作品中的“爱情”避之而不及,更不应“顾左右而言他”地寻其它牵强解释。李清瑛、吴守雷《为学生一生的圣爱奠基——初中语文教材呼唤直面爱情的力作》一文认为,情感的问题适合用情感的方式来解决,爱情启蒙教育需要用充满感性与浓情的情感美文来熏陶、滋养。而这正是语文教学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层面需要担负的责任。所以根据教材注释,将“伊人”解作“那人,指所爱之人”又何讳之有?
        注 释
        ①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廖靖弘为本文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