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教育体系是高度分权的。根据1791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不授予联邦而又不禁止给州的权力属于各州。联邦政府因而无权确定国家教育制度,教育政策以及教育课程设置等均由各州与地方学区决定。但是由于美国各州在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诸方面所具备的共性,以及美国国家教育评审、鉴定机构的指导作用等,全美各州的教育体制虽有所差别,但总的来看是大同小异。
美国的教育大致可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专上)教育三个层次。
(一)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
美国的初等教育包括一至两年的学前幼儿教育,一年的幼儿园,五至八年的小学教育。中等教育包括七年级开始的初级中学教育,以及九至十二或十至十二年级的高级中学教育。美国大多数州实施从幼儿园到高中十二年级公立学校的免费义务教育。美国公立中、小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州和地方政府。美国所有州都允许举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但必须经州政府许可,取得办学执照,并接受政府的监督。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对初、中等教育的管理模式为:绝
大多数州设有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公立中小学教育政策,由州教育厅长及其下属的专业教育工作者和辅助人员贯彻执行。
美国法律规定,任何学龄儿童均应进入学校就读,并接受义务(免费)的中小学教育,当然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话,便要缴付相当昂贵的学费。有些公立中学,也录取外国学生就读,并会发给留学生签证,但这些外国留学生,却要缴纳学费,情况与其它进入私立中学的学生大致相同。至于小学与中学的学制,在配合上也有几个不同的形式,因各州、各城市或乡镇的情况而异(例如有些是六年小学及六年中学制,亦有些是学分为二或三年制的初中及四年制的高中等形式),但无论如何,原则上在学生十八岁时,应该念完中等教育。由于美国的义务教育普及,大约有93%的适龄儿童接受中等教育,而70%可完成学业,其中大部分再进入大学或专上学院继续升学,开始他们的专上教育。
Preschool 托儿所 |
Kindergarten 幼儿园 |
Elementary School 小学(共5年) |
K1 → 1st grade 一年级 |
K2 → 2nd grade二年级 |
K3 → 3rd grade三年级 |
K4 → 4th grade四年级 |
K5 → 5th grade五年级 |
Junior High/ Middle School 初中(共3年) |
K6 → 6th grade六年级 |
K7 → 7th grade七年级 |
K8 → 8th grade八年级 |
High School 高中(共4年) |
K9 → 9th grade九年级 |
K10 → 10th grade十年级 |
K11 → 11th grade十一年级 |
K12 → 12th grade十二年级 |
加州各年级表
(二)高等教育
美国高等教育从1636年建立的哈佛学院开始,至今有370年的历史。美国高等教育的运行和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其中联邦政府、州政府和高等院校的全国性组织作为三个关键性的环节,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美国各州政府对州内公立高等学校的规划、运行和体制等均有规范性的文件。但总的来讲,州政府只是为高等院校的运行提供法律框架,而各类高校自发形成的各种全国性、区域性或行业性组织,对高等学校运行和体制规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美国各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拨款没有统一的模式,但大部分州还是根据惯例来确定分配方案,即在州政府每年的高教预算确定之后,根据州内每个公立大学每年的招生情况、学校性质和需要、教学设施状况等确定具体分配方案。一般情况下,每个州立大学每年所分到的教育经费数目变化不大。对经费的使用,州政府通常也只是制定一些指导性的政策。
美国高等教育对“专才”的培训,主要是在研究院与高等专科学院的教育及训练上。而也是在这个层次上每年吸引了千万以上的留学生到美国接受高深的训练,其中不乏从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三地而来的华人学生。
1. 研究院及高等专科学院开设的课程及学科,种类繁多,从核子工程到中国文学,从商业行政到法学与医学,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念完研究院课程的学生,经校方核定,会颁发以下的学位:
A. 硕士学位(Master's Degree):根据学科的性质来决定是文科硕士(M.A.)或理科硕士(M.S.),通常需两年的时间;亦有一些学校设有公共行政学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神学硕士(Master of Divinity)等学位课程。通常学生需要通过G.R.E.考试(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才会被录取。
B. 工商管理学硕士(M.B.A.即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由于近年的工商发展迅速,对工商管理人材的需求殷切,为配合市场的需要,攻读 M.B.A.学位的人士日渐增多甚至留学生念这课程的人数也急速上升,以满足中国大陆、香港、台湾三地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M.B.A.的课程又可再区分为会计、管理、市场学等专业,但通常入学的条件之一,是要学生通过GMAT(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成绩优良,才会录取。考试内容分为英语能力(verbal ability)及数学思考力(mathematical ability)。留学生当然还要通过托福(TOEFL)英语考试才会被考虑。
C. 博士学位(Doctoral Degree):博士学位课程通常是需要先修毕硕士课程,但亦有例外。最普遍的博士学位就是哲学博士(Ph. D., 即 Doctor in Philosophy),但绝大部分的文、理科博士大都是授予Ph. D.学位,而不单限于哲学这个学科。通常博士学位课程需要三年或以上的时间,理科时间较短,文科时间大多较长。至于念教育学科的,博士学位则称为Ed.D.(Doctor in Education)。博士学位是美国高等教育制度下的最高学位。
哈佛大学入学条件
D. 法学博士(J.D.)与医学博士(M.D.):这是美国社会的律师与医生必须具备的专业学位。由于这两个行业的执业者社会地位很受人尊敬,也造成了不少大学毕业生申请就读,以致入学录取的机会相当难,但学生毕业后能学以致用,直接地为社会服务,这也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即培养为社会服务的人材。
2. 美国大学的类别
美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上一直领先,而大学教育的普及,亦是鲜有其它国家可与相比。
根据权威性的统计资料(《高等教育纪事》,"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Almanac Issue,1995年9月1日出版)显示,全美国的各类大学已达3632所。而就读的大学
本科生(undergraduate)人数高达一千二百多万人, 研究院学生人数也将近一百七十万,加上专科(例如医学院及法律学院)的三十万学生,足以看出美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在这三千六百多所大学之中,它们之间如何分类?分别在什么地方?重要性如何?
A. 初级(或社区)学院(Junior or Community College)
全美国现有公立和私立的初级学院(亦有人称之为社区大学或短期大学)共1422所。在二年制的学院就读,学生毕业后可得副学士(Associate Degree)学位,再可转学到四年制的大学(Bachelor Degree)。初级社区学院主要是由社区支持,其目标是推广普及教育,因此对学生入学的要求较低,学费比较低,以鼓励更多学生就读。不少学子及他们的家长利用这些优点,在这边念大学省钱。
B. 文理学院(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d Sciences或简称 Liberal Arts College)
这是四年制的大学,但重点是在大学本科教育(undergraduate education)而非研究生教育,虽然有小部分文理学院亦颁授硕士及博士学位。这类学院在美国的高等教育学府中是最先建立的一种,至今仍然盛行,有部分文理学院由于不断的发展扩充,已升格成为综合性大
学(university),因在课程上不单只是文理科,还包括了人文学科(humanities)、数理科(pure sciences ),以及专门职业教育(professional school)的研究院等,著名的大学如哈佛、耶鲁及哥伦比亚,其前身皆为文理学院。
C. 综合性大学(Comprehensive University,简称University)
综合性大学必须附设研究院,从事深入的学术研究。颁授高级学位,如硕士及博士学位,藉以培训各种专业人材,这是大学与学院最显著不同的地方。一所综合性大学往往划分几个学院,各学院再划分为若干科系。而随着教育经费来源的不同,综合性大学又分为公立大学及私立大学两种。
私立大学的名气整体上略胜公立大学,著名的长春藤盟校(Ivy League Schools,如哈佛、耶鲁等大学,在美国大学排行榜上经常都名列前茅),都是历史悠久的私立大学,正因为是私立大学,学费都比公立大学昂贵。
公立大学中州立系统的(由州政府拨款作为经费)比较完善,例如加州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University of California与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前者比较注重学术研究)、密芝根
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纽约州立大学(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等,以及一些市立大学,例如纽约市立大学(University of New York)等。还有一种公立大学(Land-Grant University),原来由联邦政府给予土地作为收益补助,后改为拨款补助,其特主要是注重农业及家事教育,以推行农村推广教育及训练中学的家事与农科教师。
D. 研究院(Graduate Schools)
美国教育制度,以研究院及高等专科学院为最高的阶梯及顶点。顾名思义,研究院的重点是在研究方面,研究生攻读的课程均为高级教育学位如哲学博士(Ph.D.,涵盖很多科系而不单只是哲学)及硕士(M.A.或M.S.)。而不少留学生越洋到美国,就是要接受高深的研究所训练。有一些著名的研究院,从事高深的学识及尖端科学的训练,甚至网罗曾经获得诺贝尔奖的学者坐镇,名气斐然。
总部设在纽约的卡耐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曾出版一调查报告,名为(美国高等院校的分类)(A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更将有研究院设立的大学分类为研究大学(Research Universities)及颁发博士学位的大学(Doctor-Granting Universities),根据每年所颁授的博士学位数目来决定其类别。
E. 高等专科学院(Advanced Professional Schools,或简称Professional Schools)
专科学院是以培训医科、法律、神学、艺术、师训等各类专门人材为目标的高等教育机构。在美国的历史传统上,这等学科并未列入为大学的课程。
专科学院,或为大学的一部分,或单独设立,其教育活动均限于一种单独的专业。依规定凡拟投考某种专科学院的学生,通常要先接受二年、三年、甚至四年的专业预备性的文理科教育。各类专科学校,如医学博士(M.D.)及法学博士(J.D.),必须接受三至五年的专科训练,始具备领受此类学位的资格。有些学院,更限制非美国居民或公民入学,为的是不想为其它国家培训专门人材。
F. 技术学院(Technical Colleges)(又被称为工艺学院或技职专科学院)
所谓技术学院,根据美国国防教育法案的解释,即为招收高中毕业生,提供为期两年的高等教育,旨在培养工程、数学、物理或生物科学等各方面的技术人员的专上学府。此等专业人员为熟悉工程、科学或其它与技术有关部门的基本知识并擅长学以致用的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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