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7篇)
  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审计局办公室卫生和秩序管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家俱及有关办公设备应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移动。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应摆放在固定位置,桌上不得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 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一上班前、星期五下班前为全局固定卫生清洁日,各科室落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物品、打扫卫生、拖地板、擦桌椅、门窗和厨柜、修剪花草、设备维护保养等。平日卫生秩序随脏随扫,及时整理。
  第四条 会议室一周二次由办公室(二)负责整理,专家室一周二次由审计中心负责整理,平常会议室、专家室卫生秩序由使用科室负责整理。
  第五条 每日上班先到者,在完成签到手续后,应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充好茶水,准备工作。工作中要文明礼貌,注重言行和自身形象。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告知科室其他人员,调整好去向牌。下班前,应整理好桌上物品,关好电脑、复印机、空调、电灯和门窗才可离开,以防范火灾、盗窃风险发生,以形成良好的办公习惯。
  第六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优秀科室评选综合评定标准。
  第七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实行评分制,检查组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累计相加得分进行月度排名和年度排名,对第一名的科室授予流动小红旗以资鼓励,前两名的科室组织推荐入围优秀科室评选。
  第八条 检查组采取临时组织模式,每次检查组人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科长、一名普通审计人员组成,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检查组人员每月轮换一次,确保检查结果公平。
  第九条 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该制度由 20xx年 5月 1日起执行。
  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篇2)
  教师办公室是是教师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场所,教师办公室的工作由教师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各位教师应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学校上下班要求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偶然必须短时间外出,1小时之内应到教务处请假,1小时以上的到校长室请假,并登记外出时间。回校后及时到教务处登记回校时间。由教务处有关人员签确认,同时当事人应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外出情况,由室负责人作好具体记载。
  二、平时上课及早早读、晚自习、双休日补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不随便提前下课,晚自习值班不得随便调动。
  三、办公室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宜大声+嬉笑、高声谈论,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办公室,不参与上网聊天、打游戏等网络娱乐活动。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说粗俗的话语,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来宾有礼貌、热情接待。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在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整天的办公室卫生工作。
  七、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
  八、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擅自将单个学生留在办公室。放学或集会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空调、饮水机,并锁好门窗。
  九、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每天做好记载,每周末将记载表交教务处检查。
  十、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评一次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办公室规章制度
  十一、本制度从20__年十月起执行。
  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篇3)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企业形象,更利于公司管理和企业文化的建设,特制定办公室纪律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大声喧哗,应保持办公室的安静。
  第三条 工作期间,不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条 员工个人办公桌自行打扫,不随意堆放文件、物品,应保持办公桌的整洁。
  第五条 员工应注意礼貌用语,说话和气,举止大方。
  第六条 上班时间不得煲电话粥,非工作电话请到门外接听,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七条 客人来访或洽谈,接待人应热情、大方,并及时给来客倒水倒茶。
  第八条 办公电脑里的资料、U盘等,需妥善保管,做好保密措施,不泄露公司机密。
  第九条 倡导绿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节约纸张等办公用品。
  第十条 中午下班时,请关闭本人电脑。
  第十一条 下午下班时,必须关闭电脑、电源和门窗,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第十二条 办公室环境卫生每周安排一当值人员轮流值日,除个人办公桌以外,办公室区域内卫生当值人员需维护整洁、干净。
  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篇4)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2、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办公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办公室管理规则制度(篇5)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