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以正治国
【原文】
以正①治国,以奇②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④:天下多忌讳⑤,而民弥贫;人⑥多利器⑦,国家滋昏;人多伎巧⑧,奇物⑨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⑩;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注释】
1、正:此处指无为、清静之道。
2、奇:奇巧、诡秘。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
5、忌讳:禁忌、避讳。
6、人:一本作“民”,一本作“朝”。
7、利器:锐利的武器。
8、人多伎巧:伎巧,指技巧,智巧。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
9、奇物:邪事、奇事。
10、我无为,而民自化:自化,自我化育。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
【译文】
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下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就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导读】
在二章、五章和十章里,老子已将天道自然的思想,推之于人道,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本章里,老子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令滋章,而盗贼多有”反证应以“无事取天下”,皆末托“圣人”之言,长言无为之治,章法井然。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严峻的现实使他感到统治者依仗权势、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有滋昏”、“盗贼多有”的混乱局面。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这一章是他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充满了脱离实际的幻想成分。但这对于头脑清醒的统治者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
【解读】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治国之法和治军之法不同,《司马法》上说“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治国讲究仁义、法制,而治理军队,指挥战争则讲究奇谋、诡计;治国要坚守正道,不能用欺骗、诡诈的方式来统治百姓,与其他国家交往。所以古人云:“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礼义廉耻,国之四维”。而兵则是“诡道”,越是不按照常理行事,越是能让对方迷惑,越能取得成功。如果治理的是整个天下,礼仪法令、诡计奇谋就都不足以凭恃了,只有“无为而治”才能使人们自化,天下安宁。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忌讳,则礼仪、法规之类限制人民行为之物。老子认为对人民干扰过多才是他们贫穷的原因。利器、伎巧,是指谋利之工具、手段。人们有了过多的谋利手段,就会好高骛远,生产出更多的奢侈品,为了争夺这些“难得之货”,于是有了等级、有了欺诈、有了战争,国家混乱之源正在于此。法令滋彰,老子所说的法令和法律有所区别,现在所说的法律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准则,用以维护社会秩序,而老子所处的年代,法令则都是统治者肆意发放的,用来谋取利益、压制人们。比如,古代很多时候,统治者为了最大限度地盘剥利益,制定各种税法,人们种田、盖房子,甚至牲口产仔都要依令纳税。因此老子并非排斥以法治国,而是反对统治者肆意妄为。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上之所行,下之所效,第四十九章中说过,圣人在上,“百姓皆注其耳目”,所以要想用无为之法治理天下,就一定要自己先做到清静无为,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使百姓受到教化,而自己坚守正道、自己实现富足、自己回归纯朴。平阳侯
【哲理引申】
曹参,字敬伯,沛人,西汉名将。陈胜、吴广农民起义后,沛县吏民拥立刘邦为沛公,曹参被推为中涓。
在协助刘邦创立西汉王朝的过程中,曹参立下了赫赫战功,“身被七十创,攻城略地,功最多”,“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楚汉战争结束后,曹参以功食邑平阳一万六百三十户,号平阳侯。
刘邦封自己的儿子刘肥为齐王,齐国民情“伪诈多变”,加之多年战争的破坏,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治理齐,是大难题。刘邦想到了稳重的曹参,于是拜他为齐相国。曹参至齐,召集长老和儒生,征求“安集百姓”的计策。诸儒至者上百人,所言“人人殊”,均属不着边际的空论。曹参听说胶西盖公善长黄老之术,便使人厚礼请盖公。盖公说:“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曹参觉得和那些儒生的话相比这才是济世良言,于是“纳其言,用黄老之术”",“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
惠帝二年(前193年),丞相萧何死。曹参接替相位,他仍以治齐之术治汉,施政办事,一遵萧何约束,无所变更。郡国吏,选用敦厚长者,对华而不实、欲务声名者,概不录用。人有小过,曹参加以掩饰,相府相安无事。曹参日夜饮酒,不治事。吏及宾客见此情景,皆想劝他。
曹参知其意,凡来者乃以酒堵其嘴。复欲言者,曹参复予之酒,直至大醉而去,终不得言。不久,相府官吏多仿效曹参,日夜饮酒高歌。从官对此很反感,但无可奈何。他们借相舍后园与吏舍挨着的条件,请曹参游后园,让他听到醉吏的狂叫,想乘机请求他惩治那些人。曹参非但不惩治醉吏,反而“取酒张坐饮,亦歌呼,与相应和”。
惠帝见曹参整日无所事事,以为是欺负他年轻。曹参的儿子窋为中大夫,惠帝令窋规劝其父。曹窋谏曹参。曹参大怒,笞曹窋二百大板。上朝时,惠帝责问曹参为什么打曹窋。曹参不直接回答,他脱帽谢罪说:“陛下自认为和高皇帝谁更贤能?”惠帝说:“我怎么敢和先帝比呢!”曹参说:“陛下以为我和萧何谁更贤能?”惠帝说:“您好像比不上萧何。”曹参说:“陛下说得对啊!先帝与萧何天下,法令既明。现在您做了皇帝,臣等为官,只需要遵照以前的法令不失误不就可以了吗?”惠帝说:“好,您请起吧!”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当官都希望政令从已出,而曹参却深知有为而有不为的道理,在“无为”思想指导下,推行约法省禁、轻徭薄赋政策,所以收到了“天下俱称其美”的社会效果。惠帝五年(前190年),曹参病死。天下百姓都歌颂他的功劳:“萧何为法,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民以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