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那些写唐诗的男子们——杜甫
余秋雨
杜甫一生,几乎都在颠沛流离中度过。安史之乱之后的中国大地,被他看了个够。他与李白很不一样,李白常常意气扬扬地佩剑求仙,一路有人接济,而他则只能为了妻小温饱屈辱奔波,有的时候甚至像难民一样不知夜宿何处。
但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创造了一种稀世的伟大。
那就是,他为苍生大地投注了极大的关爱和同情。再小的村落,再穷的家庭,再苦的场面,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静静观看,细细倾听,长长叹息,默默流泪。他无钱无力,很难给予具体帮助,能给的帮助就是这些眼泪和随之而来的笔墨。
一种被关注的苦难就已经不是最彻底的苦难,一种被描写的苦难更加不再是无望的泥潭。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文人,像杜甫那样用那么多诗句告诉全社会,苦难存在的方位和形态,苦难承受者的无辜和无奈。因此,杜甫成了中国文化史上最完整的同情语法的创建者。后来中国文人在面对民间疾苦时所产生的心理程序,至少有一半与他有关。
人是可塑的。一种特殊的语法能改变人们的思维,一种特殊的程序能塑造人们的人格。中国文化因为有了杜甫,增添了不少善的成分。
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真正的大事。
与这件大事相关的另一件大事是,杜甫的善,全部经由美来实现。这是很难做到的,但他做到了。在他笔下,再苦的事,再苦的景,再苦的人,再苦的心,都有美的成分。他尽力把它们挖掘出来,使美成为苦的背景,或者使苦成为美的映衬,甚至干脆把美和苦融为一体,难分难解。
试举一个最小的例子。他逃奔被擒而成了叛军的俘虏,中秋之夜在长安的俘虏营里写了一首思家诗。他在诗中想像,孩子太小不懂事,因此在这中秋之夜,只有妻子一人在抬头看月,思念自己。妻子此刻是什么模样呢?他写道:“香雾云鬓湿,清辉玉臂寒。”这寥寥几字,把嗅觉、视觉、触觉等感觉都调动起来了。为什么妻子的鬓发湿了?因为夜雾很重,她站在外面看月的时间长了,不能不湿;既然站了那么久,那么,她裸露在月光下的洁白手臂,也应该有些凉意了吧?
这样的鬓发之湿和手臂之寒,既是妻子的感觉,又包含着丈夫似幻似真的手感,实在是真切之极。当然,这种笔墨也只能极有分寸地回荡在灾难时期天各一方的夫妻之间,如果不是这样的关系,这样的时期,就会觉得有点腻味了。
——我花这么多笔墨分析两句诗,是想具体说明,杜甫是如何用美来制服苦难的。顺便也让读者领悟,他与李白又是多么不同。换了李白,绝不会那么细腻,那么静定,那么含蓄。
但是,这种风格远不是杜甫的全部。“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白帝城门水云外,低身直下八千尺”;“向来皓首惊万人,自倚红颜能骑射”;“云来气接巫峡长,月出寒通雪山白”……这样的诗句,连李白也要惊叹其间的浩大气魄了。
杜甫的世界,是什么都可以进入,哪儿都可以抵达的。你看,不管在哪里,“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鸥日日来”;“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就是他的无限空间。
正因为这样,他的诗歌天地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不仅在内容上是这样,而且在形式、技法、风格上也是这样。他成了中国古典诗歌的集大成者,既承接着他之前的一切,又开启着他之后的一切。
人世对他,那么冷酷,那么吝啬,那么荒凉;而他对人世却完全相反,竟是那么热情,那么慷慨,那么丰美。这就是杜甫。
品中国文人——杜甫(一)
刘小川
1
    唐代诗人中,有一个人好像一直是皱着眉头生活的,这个人名叫杜甫。他瘦而高,拄着一根拐杖,走路慢吞吞,活像人们形容的老朽。他的眼睛是向下的,有时还半闭着,看上去昏昏欲睡。这双眼睛却能看见普天下的倒霉事儿,好比观音菩萨能看见人间的苦难。所不同的是,观音菩萨法力无边,能含着动人的微笑救苦救难,而杜甫,只能眉头紧锁,把无边的苦难写进他浩如烟海的诗作。
    他有一首诗,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开篇就说:“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秋日里天高云淡,杜甫不写诗。阴风刮起来了,灵感却随风而至。人霉水都磕牙,秋风欺负他,卷走屋上的三重茅草。“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长林梢……”杜甫真是霉到家了。成都这座草堂,全家
人靠它遮风挡雨。秋风萧萧,小孩儿抢得茅草嘻嘻哈哈,他干瞪眼,“唇焦口燥呼不得”。茅草多半是化作柴火了。阴风方去,黑雨又来,多日失眠的老人雪上加霜。
    娇儿恶卧,老棉絮蹬出大窟窿。杜甫彻夜听漏雨,狼狈相可想而知。时值“安史之乱”,杜甫避乱于成都。长夜沾湿,忧家忧国,憔悴诗人盼天明。胸中的诗句源源流出,应和着、抵挡着欺负人的绵绵秋雨。结句陡起,喊出中国读书人的豪言壮语: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
    这首诗,堪称杜甫本人的素描,涵盖一生。此间他又写《楠树为风雨所拔叹》、《枯棕》、《病橘》等,单看诗名,已知心境。他是中国的苦难诗人,集个人、国家、民族的苦难于一身。
    依我看,苦难二字,比现实主义这类词汇更能抵达他。
    他未能活满六十岁,死在洞庭湖里的一条破船上。他饿了几天肚子,据说是猛吃牛肉撑死的。郭沫若先生考证说,那是病牛,牛肉有毒。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杜甫既是撑死的,又是毒死的。
    本文只想追问一个问题:杜甫那双眼睛,为何能看见那么多的苦难?
    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人,有不同于普通百姓的家族荣耀:西晋名将杜预是他的远祖,武则天时的显官兼名诗人杜审言则是他祖父。他在家人的影响下,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一辈子向人夸耀。中国人的家族意识浓厚,杜甫的家族意识又浓于一般人。理解他的内心世界,这是一把钥匙。浓郁的家族氛围,弥漫了他的童年。描写父亲的诗句弗洛伊德讲:童年的经历将影响人的一生。
    杜甫之于家族,也许和李白正相反。李白的家族意识是隐性的,或可称做潜意识。杜甫的母亲崔氏,也出自名门望族,生下杜甫没两年,患病死去。不过,她在天堂会看见,她历经磨难的儿子将是如何的出类拔萃。杜甫早年丧母,却有不少散居各地的舅舅。他写诗颂扬:“贤良归盛族,吾舅尽知名。”可见他的舅舅们大都出。
    而在父系这边,有个叔父名叫杜并,是杜审言的次子,十六岁那年干了一桩大事:用短刀猛刺陷害父亲的仇人,当场被人活活打死。那仇人伤重不治,临死哀叹说,早知杜并是孝童,他也不跟杜审言结仇了。杜并的生命停止在十六岁,声名却在杜氏宗亲中代代相传。杜甫到晚年,仍以杜并的侄子为荣。
    这件事,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有详细记载。冯至是现代著名诗人,他写杜甫,不乏出的地方。不过,他认为家族故事对杜甫只有消极影响,“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
起些限制作用。”是什么成就了杜甫呢?冯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朝廷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终生不忘。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
    有“草圣”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杜甫看见了什
么呢?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观者如山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著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地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字甚怪伟”。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书到硬瘦始通神。”硬瘦二字,倒像杜甫自己的风格。人们形容杜诗,通常说:沉郁顿挫。不硬不瘦,何来顿挫?
    赖有姑母的悉心照料,杜甫的身体一年年好起来,性格也随之开朗。他晚年追忆说: 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杜甫对记忆有高超的复制能力,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时间长了,许多人的记忆会走样,感觉会变形。杜甫自幼多病,才有对健康的特殊敏感:健如黄犊走复来。这首诗,写的是从病弱的童年向健康的少年过渡的那种欢欣。一日上树能千回!我们这代人小时候也这样的,可惜现在……中学生小学生,一日上网能千回。
    冯至阐释这首《百忧集行》说:“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随着他处的时代健康起来了。”这话令人费解。时代挤走了杜甫姑母的身影,而我们已经知道,这位姑母如果稍稍偏点心,杜甫命都不在了,哪里还谈得上健康?至于所谓健康时代,我们到后面不妨睁大眼睛细看,它究竟是怎么个健康法。
    杜甫从小衣食无忧。他的家庭,虽然父辈不如祖辈,但在社会上还拥有特权,享有尊严。比如免赋税、免兵役,逢节日遇大事,亲友纷纷上门。家庭朝着破落的方向,却是慢慢显形的,杜甫没啥感觉。父亲去世前,一切都不错。他不是一个破落户子弟,心里没有这种阴影。鲁迅小时候为父亲的病跑当铺,感受到莫大的羞辱,家道中落,从小康走向困顿,一辈子印象深刻。杜甫没有类似的经历。童年,少年,青年,他过着中等人家的生活,至少感觉上是这样。家族传说给予他自豪感和荣誉感,姑母给予他脉脉温情。他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应该说是比较清晰的。他有一份异样的母爱,覆盖在他咿呀学语时母亲施与他的温存之上。他的“身体记忆”有双重母爱。
    他长成了温文尔雅的小伙子,在洛阳结交名士,出入豪门。李龟年这样的头号宫廷音乐家,他见过很多次,后来写诗说: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