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各成员公司应成立由公司高管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有监督、协调和仲裁职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均指办公室)为具体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称职71-80分;基本称职60-70分;不称职59分以下(含59分)。
第五条
员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分配,岗位责任制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根据各职位的责
任,对每人工作确定权重分值。根据公司业务特点,除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日常工作外,员工还有例外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安排的工作),视为责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表的主要例外工作一般不超过4项。
第六条 对于部门正副经理级别员工在考核时除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其计划、协作、督导和培训指导四个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
第七条
每周的《周工作计划打算》应细化,各部门需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工作完成的结果和及时性作为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周工作计划打算表》需在每周一9:30分前报送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报送,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口头形式报送,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条
落实《每周工作计划》的一每项,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该项工作分值的考核办法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时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项扣分,未按要求完成
按2分/项扣分,未及时完成按1分/项扣分。
每月出勤天数达不到26天者,视为无资格参与考核,年终不参加奖金分配。
第九条 考核流程:
(1) 每周六,办公室将各职位的《每周工作计划与考核》发放到各部门经理处,由部门经理分发给员工。
(2)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填写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建议。
(3) 直接主管依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与下周一前交与办公室。
(4) 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将考核情况于每周一下午3点前汇总报总经理核批。
(5)办公室将经总经理核批的考核结果于次日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通
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跟踪改进效果。
(6)办公室汇总每月的考核结果在最近的一次总经理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条
员工只有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评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现时方可评为优秀,评为优秀时考评人员应列出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考核人必须进行说明,并经该部门的主管副总审核同意。
第十一条 公司绩效工资结合岗位工资发放,计算办法为:
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评分-80)/80 +1]*岗位工资
第十二条
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除评为“优秀”外,公司还将另行奖励。如员工犯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除扣除全部工资外,将视损失大小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重大疑义,可以向部门经理或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如考核结果调整,本月仍将按原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
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在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对照其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客观地评分,不得敷衍应付。如敷衍应付的,扣除其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六条
办公室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给予“考核辞退”处理:
1、 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2、 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又无适合的空缺岗位可调配或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
3、每个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成绩排序,除上述2项产生“考核辞退”的条件外,对排序处于尾端的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尾端辞退”;年度的考核辞退率(包括尾端辞退)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同时与被考核辞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十九条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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