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响应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的实施,建立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部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部门的持续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方式
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月度考核
(1)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月度考核。
(2) 考核内容分为个人自评、组长测评及部门负责人测评,总分120分。
(3) 个人自评分值100分,由个人结合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周报完成情况给出个人自评得分,每级分差为10分。
(4) 组长测评分值10分,由所在业务组组长根据月度工作完成情况给出组长测评得分,每级分差为5分。
(5) 部门负责人测评分值10分,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工作完成情况给出部门负责人测评得分,每级分差为5分。
第四条 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结果根据本年度各月度考核结果得出,取各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分为基础分。
(2) 年度绩效根据公司绩效政策,调整权重。
第五条 考核结果
(1) 依据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员工考核等级分为A+、A、B、C、D、E六级。
(2) 本部门员工的年度考核等级结合本人年度考核得分及部门年度考核等级得出。
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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