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西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文件
西煤交函2015 002
关于重庆西部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完成,特制定公司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室(以下统称“部门”)。
第三条 公司设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业绩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成员由公司班子成员、综合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 业绩考核指标
第四条 业绩考核指标由主考指标和控制指标构成。
(一)主考指标。
1、营业收入:9-10亿(含税)
2、年度纳税总额(财务口径):1500
3、利润总额:600
(二)控制指标。
1、费用率:费用率是年度费用总额与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以费用率下降一定比例为考核目标值。
2、毛费差:毛费差是毛利率与费用率差额。以毛利率与费用率之间的差额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为考核目标值。
3、平均资金利用率:平均资金利用率是指利润总额与资金平均占用额(含净资产、借款、票据)之比。
4、应收款:应收款包含应收货款、预付货款和其他应收款。以预付货款时限、应收货款期限与回笼率为考核目标值。
5、合同、信息、质量及业务管理:按公司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6、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公司《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目标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书》执行。
7、制度执行力:按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考评。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具体考核指标和目标值在年度业绩合同中明确。
第三章 业绩合同与业绩考核评定
第六条 采取以公历会计年作为业绩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按累计目标值和累计实际进度情况,对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可控费用总额每季度预考核,公司核准后进行综
合汇总考评。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季度目标值根据年度预算(见附表一:年度预算表);可控费用总额季度目标值原则上按全年目标值的四分之一确定。
第七条 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与薪酬计算方式:按公司领导班子核准的薪酬标准(见附表二)执行。
(一)可控费用总额实际值未突破目标值且工作目标达标时,取得考核当期预算薪酬总额(含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二)其它考核指标未达标时,按年度业绩合同明确的比例扣减综合业绩分。
(三)综合业绩分计算方式。
1、当可控费用总额未突破目标值,工作目标达标时,即取得综合业绩100分。
2、当可控费用总额突破目标值或工作目标未达标时,综合业绩分= 可控费用权重×(2-可控费用实际值/可控费用目标值)+工作目标权重×工作目标分值率。
3、当综合业绩考核得分<100时,核减相应分值比例的绩效薪酬额。
第四章 业绩考核兑现
第八条 在分配上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考核分配兑现,实行预算薪酬总额的发放与综合考评结果相结合原则。
第九条 绩效薪酬采取月、季、年三种方式发放。每月按月度预考核结果预发放;季度按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年度业绩合同,该季度业绩综合评定结果,发放该季度绩效;年终再根据业绩综合评定结果全年拉通发放。
第十条 当期亏损时无绩效薪酬。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于次月或次年核减。
第十一条 突破公司安全生产否定指标之一,取消业绩评定资格。已发放的绩效薪酬于次月或次年核减。
第十二条 年终业绩考核时应收货款未清零或预付货款超过六个月,扣减相关负责人1%10%的绩效薪酬总额。
第十三条 考核办法超额完成利润总额目标值或实现减亏目标,根据“两低于”原则,对超额或减亏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计提税前超额奖。
第十四条 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根据以下情况,报董事长批准,给予特别奖励。
(一)控制成本与费用突出的部门。
(二)各部门干部和员工在经营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其它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事项。
第十五条 业绩考核确定的个人收入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解缴税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公司规章制度,根据情况及造成后果的轻重,核减或取消部门及责任人奖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不得虚报、瞒报经营数据以及擅自在非正常的渠道开支各种薪酬性收入,
更不得自行决定薪酬标准。如有违规行为,追缴全部违规薪酬性收入,并核减50%挂钩比例,取消责任人的全部奖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连续两年业绩考核指标未完成目标值的,对其负任人给予撤职或降职处理。
第十九条 考核期发生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预算事项,对业绩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产生重大影响时,由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研究,报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调整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值或单独奖惩与奖惩标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签字:                                                           
抄送: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各部门     
                                        2015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