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内容:
1、关键指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日,这三项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
2、基础指标: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以上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重点制定表格式具体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分值。
3、一票否决指标:
1、科室出现责任性医疗事故的;
2、科室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
3、科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
4、科室经调查属实拒收病人的;
5、科室未经科室及医院会诊私自外转病人的。
(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1、关键指标考核办法
1、医院负责核定科室实际床位数并设置统一基础床位数。
2、科室对基础床位数如有异议,可申请退床,但按退床比例下调绩效系数,该系数依据财务测算决定。
3、平均住院日(医务科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实施测算基数)、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该三项指标由信息科统一上报至绩效考核办公室。
4、每月床位使用率≥85%时,发放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2、基础指标考核办法
1、基础指标绩效考核实施百分制,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
考核办法重点制定具体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分值等实施考核。
2、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40分)、科室费用支出/百元业务收入(15分)、护理质量(10分)、感染质量(10分)、合理用药质量(6分)、输血质量(5分)农合、医保政策质量(5分)、出院患者随访(4分)、党风建设(5分)。
3、一票否决指标考核办法:出现一票否决事件之一的取消全科室的当月绩效工资。
4、待讨论事宜
1、各科室护理单元床位由护士长负责统一调配。本科室床位饱和需在其他科室加床时,按加床例数给予主管医师所在科室每例奖励100元(住院天数>3天),其收入所得绩效不扣税点;床位使用率纳入所在加床科室;全院各科室床位均饱和情况下,在本科室需要加床时,经医务科审批,其收入所得绩效不扣税点。
2、科室加床所收治病人的费用及所用材料费纳入该科护士绩效核算。
3、临床科室收治到ICU的病人,床位使用率及医疗费用实行双向核算(临床科室护理人员不参与医疗费用核算)。
4、科室外科系统:三、四级手术由本科医师完成者,提奖比例由20%上调至30%,由外院医师完成者,提奖比例由20%下调至10%;对晋升为中级职称的人员要求其每年完成一定相应级别的手术基数,本基数由医务科测算,超过基数时每例给予奖励?元,同时给予指导老师同等数额的指导奖励。
5、临床医生、护士夜班费实施动态管理,依据科内总病人数等给予
发放夜班绩效。
6、财务科于每月15日前通知科室核定绩效。科室核算并签字后于上报至绩效考核办,经绩效考核办审核后通知财务科发放绩效。
7、各职能部门于每月5日之前将所有科室考核结果上报绩效考核办,如出现未考核科室,暂停该科室当月绩效发放。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法定工作日规定正常上班三日之内。
8、各部门如增减考核项目应提前1周向科室进行公示。
(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负责检查、考核和评价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医疗质量评价采取百分制,根据科室单元目标实施情况兑现科室绩效;科主任、护士长个人年终考核与科室全年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4、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科室每月绩效工资、科室评优评先、个人评优评先、晋升、聘用、年终考核等挂钩。
5、考核结果分三档:确保目标(75-84分)、争创目标(85-94分)、卓越目标(95-100分)。
6、每月质量管理简报向全院反馈科室单元综合目标实现情况。(四)医院在本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各部门提交绩效考核办公室研究决定,并在今后施行过程中不断修正。(五)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文件不相符的,按本
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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