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生活欺骗了你)赏析
该诗写于1825年,正是诗人流放南俄敖德萨同当地总督发生冲突后,被押送到其父亲的领地米哈伊洛夫斯科耶村幽禁期间所作。从1824年8月至1826年9月,这是一段极为孤独寂寞的生活。面对12月党人起义前后剧烈动乱的社会风云,普希金不仅同炽热的斗争相隔绝,而且与众多亲热无间的挚友亲朋相别离。幸亏夜晚,有终生挚爱的奶妈相陪伴,讲故事为他消愁解闷;白天,到集市上去,与纯朴的农人为友,和他们谈话,听他们唱歌。孤寂之中,除了读书、写作,邻近庄园奥西波娃一家也给诗人愁闷的幽禁生活带来了一片温馨和慰藉。这首诗就是为奥西波娃15岁的女儿姬姬所写的,题写在她的纪念册上。
生活哲理普希金自言,要“用诗歌唤起人们善良的感情〞,别林斯基也曾说过:“普希金天性是可亲可爱的人,他是诚心诚意情愿向每一个他觉得是‘人’的人伸手的……他内心有着许多赤子似的和蔼、温良和柔顺的成分。〞因而“在普希金的任何感情中永远有一些特别高贵的、和气的、柔情的、馥郁的、优雅的东西。〞(假设生活欺骗了你)这首诗就典型地表达了这种思想特征。该诗以一个假设句破题,劈头就是一个“假设〞,此时26岁的普希金,面对的是一个纯真的女孩,他犹如一位饱经风霜而又无比温厚的长者,好像担心碰伤这棵稚嫩的幼苗,于是从未来着
笔,使用一种带有预言的口吻叮咛、鼓励涉世未深的少女,如果出现这种偶然……实际上,这个对于对话者所作的带有推测性假定意义的假说,正是变化莫测的人生中的一种必定现象,即生活中不可能没悲伤、烦闷,但是你要克制、忍耐,因为还有一个“愉快的日子〞就要来临。这愉快是针对悲伤而言的,不是现在时,而是属于未来的。紧跟其后,在第二个诗节中,诗人进一步指出,这未来,并非现实生活中,漫漫长夜之后,遥远的明天,而是心灵生活中的未来,这就引出了下面的富有深刻哲理的诗句:“转眼间一切都会过去,/而过去了的,将会变得可亲。〞显然,在这里,诗人并未一般地开出常人司空见惯的用时间医治心灵创伤的这贴药方,而是要人面向内心世界,放眼于未来,实行一种自我精神调节法,究其实,这是一种情绪的转换,它可以是在一瞬之间完成,这就是要用期望去救治现实的痛苦。这同现代心理医生的看法可以说是不谋而合,然而,普希金毕竟不是心理学家,而是诗人。他进一步指出,痛苦一旦过去,人就会更加成熟,对于成熟的人来说,这过去了的,即便是痛苦,也会成为人生的一段标志,而令人感到无比亲切。保持对生活的信心,即使在逆境之中,也不要陷入无望而不能自拔,正所谓苍茫人世,短暂人生,期骥美好,追忆亦美好矣,这不正是离索居、寂寥生涯中,诗人悟出的深刻生活哲理吗?这里没有一丝一毫宿命论的蛛丝马迹,诚恳、善良,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加上亲切自然而又热情深沉的语调,诗歌朴素、流畅,言简意深,耐人回味。
与普希金早期引吭高歌赞颂自由,嬉笑怒骂,挖苦权贵,批判专制的抒情诗不同,这首小诗,明显表现出诗人后期抒情诗创作趋向含蓄、富于哲理的特点。用普希金自己的话说:“从1825年开始,他走上了‘现实的诗人’的道路。〞这首诗即是一个佐证。
路的选择与人生的哲思
──读(未选择的路)
李云雷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183;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183;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X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183;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
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一个生活水平比拟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诚恳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举,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年、1931年、1937年、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参谋。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地,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暴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湎于描绘漂亮山川和旖旎景,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松,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凄惨又快乐,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特长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刻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亮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奉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欢,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一般言语,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一般事件,并从中开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感情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说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言语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逝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漂亮〞。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究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总算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抚慰,因为“我了解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了解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旧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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