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意向性)协议
物业管理(意向性)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定物业管理方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协议主体
1.物业管理方:(以下简称“管理方”)
  地址:
  联系人:
2.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三、协议内容
1.物业管理范围
  1.1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日常保洁和保养;
  - 安全管理和巡逻;
意向合同  - 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
  - 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 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
  - 物业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 其他相关事务的处理。
  1.2 管理方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执行其职责,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2.物业费用
  2.1 管理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维修基金、水电费等。费用收取标准应合理公正,并经由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执行。
  2.2 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方提供物业费用的明细账目,管理方应按时提供。
  2.3 每年一次的物业费用调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委员会,并经过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3.投诉处理
  3.1 业主对物业管理方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委员会提出投诉。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2 如委员会无法解决投诉,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4.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机密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保密期限为协议终止之后的五年。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1.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自愿订立,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原件。
2.协议的终止
  2.1 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未提前90天书面通知解除协议,协议将自动续期一年。
  2.2 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 受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除情形;
  - 意外事件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
  2.3 解除协议后,双方应处理协议终止时尚未完成的工作,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附件:
1.《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2.物业费用明细账目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物权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物业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3.《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上为物业管理(意向性)协议书的文档范本,仅供参考使用。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