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意义远不止此。更重要的是,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之后,必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的发展,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有效地促进农业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首先是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农户统一供应种苗、农资和饲料等。统一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使农民不断产生学习和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从而形成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条件。通过注册商标,进行农产品和生产基地认定认证,可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一部分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努力,可以使农产品成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商品,给农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通过实行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可以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确立应有地位打下基础。

  其次是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强化农民的社会分工和合作的意识。同时,也是把分散经营的小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生产的尝试
和进展,对进一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农村社区组织,它不仅为促进农村的社区建设提供物质基础,而且本身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村中先富带动后富的渠道,是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实现形式。

农村经济合作社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当它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它的多方面社会功能的时候,也必将更有力地促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为创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制度,从而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