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
2011年1月21日,结合乡镇缺编空员实际,县委组织从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了10名年轻干部到乡镇帮助工作。为认真做好这批选派干部在选派帮助工作期间的工作总结及2011年度考核等工作,确保选派到乡镇挂职帮助工作的干部真正能下得去、稳得住、干成事,在全县上下树立关注基层、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安组通〔2009〕50号文件及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帮助挂职干部
工作考核等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乡镇挂职帮助干部的工作总结及2011年度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有关乡(镇)党委及时通知选派帮助工作人员,要求选派对象在1月13日以前对挂职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回顾,拟写好个人总结(A4纸打印一份附电子文档),填写好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一式三份、16开纸张打印,附电子文档)、《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帮助工作考核登记表》(一式
四份,16开纸张打印,附电子文档)、《贵州省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所在乡(镇)党委。
2、选派帮助工作人员的个人总结鉴定、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组织鉴定、考评,原派出单位不再对选派帮助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请乡镇党委于2012年1月18日前采取适当方式对选派到本乡镇挂职
帮助工作的干部进行鉴定、考核。
3、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数,按选派到乡镇帮助工作干部总数的20%确定,优秀名额不占所在单位比例,不具体分配到乡镇,由县委组织部统筹掌握确定。
4、乡镇党委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经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在《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帮助工作考核登记表》、《贵州省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于2011年1月19日将提出的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考核评定等次结果报告、《选
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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