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宁县委员会组织部印制
考核记实手册
(年度)
单位:
姓名:
职务:
使用说明
挂职干部一、为了切实做好驻村(队)挂职干部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行领导与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特印制《驻村(队)挂职干部考核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驻村(队)挂职干部记载平时的考核情况。
二、《手册》中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度工作任务”由驻村(队)挂职干部以本村(队)年度工作目标为依
据,结合本单位分解目标和个人职位职责、工作任务进行填写:“工作纪实”以驻村(队)挂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未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原因如实填写;“月工作记实分析”、“季度个人小结”由驻村(队)挂职干部从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度、数量、质量、效率、共享与失误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小结。
三、《手册》中的“季度工作人员考勤表”,先由驻村(队)挂职干部对当季工作情况进行自行评分,然后由乡镇(场)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根据驻村(队)挂职干部工作情况实行百分考评,也可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确定当季评分。乡镇(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季度工作人员考评表”中的相关分值,调整相关内容。
四、《手册》中的“季度评鉴反馈表”由乡镇(场)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对被考核人在不同阶段的徳、能、绩、效、廉、学情况进行评鉴,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取改进工作建议。
五、《手册》中的“工作纪实”、“工作纪实分析”、“季度
工作人员考评表”、“季度评鉴反馈表”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手册》的记载情况进行检查。
伊宁县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提高重点推进村挂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重点推进村党组织建设,促进重点推进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确定选派的
各类挂职干部、学习锻炼干部。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选派到村(队)挂职干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在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挂职村(队)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积极帮助挂职村(队)寻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收、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出谋划策,当好参谋。
3、认真向挂职村(队)党员、干部、众学习,全面了解工作流程,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综合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挂职村(队)与县直部门单位尤其是派出单位的交流协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
5、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分工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分管工作,列席党政联席会议。
6、认真向农村党员、干部、众学习,倾听基层呼声,了解众意愿,如实反映各方面信息,为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7、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每年至少要完成2篇调研报告。
第四条挂职干部要根据挂职干部工作职责,结合挂职单位的实际和个人专业特长,确定具体的职责任务,制定岗位目标责任书,经挂职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对挂职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行分层管理制度。挂职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考核管理。挂职单位负责挂职干部日常管理,要对挂职干部与本单位人员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定任务、压担子,全面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挂职干部派出单位在干部挂职期间,不得抽回原单位工作,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干部挂职单位,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第六条实行驻点工作制度。挂职干部必须坚守挂职岗位,驻点工作。挂职单位要为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挂职干部要勤俭自律、艰苦奋斗,不要给挂职单位增加额外负担。
第七条实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挂职单位考勤制度,挂职干部因事、因病等原因离开挂职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书面请销假制度。凡请假3天以内的,必须经挂职单位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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