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流原则
此次实行双向交流,促进员工共同成长。为丰富机关人员的工作经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将抽调部分年富力强的同志到国内外项目挂职锻炼。同时,从基层单位抽调部分人员到机关轮训,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
挂职干部二、交流时间
每年计划组织2-3批人员开展交流活动。
挂职锻炼时间:到国际项目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在国内项目挂职锻炼时间为3个月。
轮训学习时间:基层单位到机关各部室轮训时间为3个月。
三、交流对象
机关到项目挂职锻炼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工程项目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管理人员。机关人
员到项目挂职锻炼期间,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并结合挂职锻炼人员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挂职锻炼岗位。挂职期间,不占挂职锻炼项目编制和领导班子职数。
基层单位到机关轮训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程项目一线工作经历的基层单位机关或国内外项目管理人员。在机关工作期间,原则上不挂职。
每批交流人数控制在10人左右,其中赴国际工程项目挂职锻炼人员3名、到国内项目挂职锻炼人员2名,到机关轮训人员与机关派出人数相同。在保持机关总定员不变的原则下,加强基层单位与机关部室的交流互动,形成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
四、选拔程序
机关人员到项目挂职锻炼工作由XX单位人事部组织实施。基本程序为:
1.机关各部室提出到项目挂职锻炼人员计划,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将机关人员挂职锻炼推荐表(附录1)报办公室。
2.办公室综合研究后,提出挂职锻炼人员建议名单,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示确定。
3.办公室与各项目部联系确定挂职项目及岗位。
4.分批派出挂职锻炼人员。派出到国际项目的,出国前培训事宜由国际部负责实施。
5.到机关轮训人员由基层单位协调并提出计划和人选,将基层单位到机关轮训人员推荐表(附录2)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实施。
五、人员管理
1.共同管理。到项目挂职锻炼人员,由人事部、派出部室和挂职锻炼项目共同管理,以挂职锻炼项目管理为主。人事部和派出部室要跟踪了解和考察,及时掌握挂职锻炼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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