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若⼲问题的答复意见(⼆)》的
通知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若⼲问题的答复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关于《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若⼲问题的答复意见(⼆)
1.问: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般应当具有在下⼀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部挂职锻炼,所挂任职务是否可以视为⼀个职位任职的经历?
答:凡经组织选派、挂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挂任职务⽆论是平职、低职或者因⼯作需要⾼职安排的,均可视为⼀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答:《⼲部任⽤条例》第四条规定,选拔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是选拔任⽤党政领导⼲部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因此,选拔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部,必须经过
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事)部门按照⼲部管理权限,进⾏认真考察;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定范围内进⾏公⽰。担任⾮领导职务,可不实⾏任职试⽤期制。
3.问:处级以上⾮领导职务⼲部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时,除了要实⾏任职前公⽰制和任职试⽤期制外,是否还需要进⾏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答:必须进⾏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挂职干部4.问:民主推荐范围确定后,对参加民主推荐的⼈数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参加民主推荐⼈员的代表性和⼴泛性,在很⼤程度上决定着推荐结果的真实性和众公认度。因此,按照《⼲部任⽤条例》规定范围确定参加的⼈员应尽可能全部参加。⼀般情况下,参加民主推荐的⼈数⾄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数的三分之⼆。
5.问:第⼆⼗六条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选,必须形成书⾯考察材料,建⽴考察⽂书档案。⼲部考察⽂书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部考察⽂书档案⼀般包括:(1)考察⼯作请⽰、考察⼯作⽅案;(2)民主推荐汇总表、民主测评表汇总表;(3)重要谈话记录;(4)考察报告、考察材料、⼲部任免审批表;(5)考察中重要问
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6)征求纪委意见情况;(7)其他能够反映⼲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部考察⽂书档案由组织(⼈事)部门按照⼲部管理权限负责建⽴和管理。
6.问:对需报上级备案、同时⼜需要进⾏公⽰的拟任职⼲部,何时进⾏公⽰?
答:⼀般情况下,按照⼲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即可进⾏公⽰。其中,属于任前备案的,可不公⽰具体拟任职务。公⽰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在报经上级组织(⼈事)部门同意后,或者上级组织(⼈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可办理任职⼿续。
7.问: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正职拟任⼈选和推荐⼈选,经全委会票决通过后是否还需要进⾏公⽰?如公⽰中有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根据《⼲部任⽤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党政领导⼲部任前公⽰制的意见》精神,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正职拟任⼈选和推荐⼈选票决通过后,属于提拔任职或者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应当进⾏公⽰;属于其他情况的,根据需要也可以进⾏公⽰。
全委会票决通过的⼈选,经公⽰有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应经党委常委会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报全委会成员。 8.问:政府有关部门配备的总⼯程师、总会计师等,是否实⾏任职试⽤期制?
答:政府有关部门配备总⼯程师、总会计师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属于委任的,应当按照《党政领导⼲部任职试⽤期暂⾏规定》精神,实⾏任职试⽤期制。属于聘任的,执⾏聘任制有关规定。
9.问:⼲部任职试⽤期间,可否调整其⼯作岗位?
答:根据实⾏领导⼲部任职试⽤期制度的⽬的和要求,从有利于⼲部尽快适应领导⼯作和加强对⼲部的教育管理考虑,⼲部任职试⽤期间,⼀般不宜调整其⼯作岗位。
10.问:第五⼗三条对党政领导⼲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作出了规定,什么是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答:直系⾎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包括两种情况,⼀种是指有⾃然⾎缘关系的亲属,即⽣育⾃⼰和⾃⼰所⽣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母、外祖⽗母、⽗母、⼦⼥、孙⼦⼥、外孙⼦⼥;另⼀种是指本来没有⾎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然⾎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亲。如养⽗母与养⼦⼥、继⽗母与继⼦⼥。
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指同源于祖⽗母、外祖⽗母的三代以内,除⽗母直系⾎亲以外的,与⾃⼰有间接⾎亲关系的亲属。所谓“三代以内”是从⾃⾝往上数,⾃⼰为第⼀代,到⽗母为第⼆代,到祖⽗母、外祖⽗母为第三代;从⾃⾝往下数,⾃⼰为第⼀代,到⼦⼥为第⼆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妹、堂兄弟妹、表兄弟妹、侄⼦⼥、甥⼦⼥。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产⽣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母、配偶的兄弟妹及其配
偶、⼦⼥的配偶及⼦⼥配偶的⽗母、三代以内旁系⾎亲的配偶。
11.问:第五⼗四条规定,讨论⼲部任免,涉及与会⼈员本⼈及其亲属的,以及⼲部考察组成员在⼲部考察⼯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必须回避。这⾥的“亲属”是指哪些关系?
答:是指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备注:
最近更新: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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