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三大基本功。
“唱”即歌唱能力和自弹自唱能力。“唱”在音乐教学中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激励性。歌唱教学是训练学生的音乐感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声情并茂地范唱能给学生带去最直接的美的感受。
“弹”即键盘弹奏能力和即兴伴奏能力。只有具备娴熟的、能为各种风格的歌曲伴奏的即兴能力,才能组织好课堂,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教师基本功“跳”即舞蹈表演能力。师生的互动性,使整个课堂处于一种轻松、愉快、活泼的氛围中。从而通过自己的肢体语言来引导学生体会音乐、表演音乐,建立一种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
音乐是一门技能性较强的学科,音乐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艺术,它不像图画呈现的是造型艺术,也不像电影戏剧那样是可听可见的综合艺术,而是一种由声音运动作用于人的听觉从而引起联想而获得一个仿佛可以感觉到的形象。音乐教师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
音乐教师除了要重视原来的专业技能之外,还要逐渐掌握合唱指挥、乐器演奏以及音乐创作等复合的专业技能。教师单一的技能是不能满足学生日益膨胀的音乐需求,同时,一名音乐教师也绝不只是上好课就完事了,他们的任务还在于课外艺术实践及培养人的品格和情操。使自己成为一名具有复合的音乐专业技能的综合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