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习俗
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说过: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意思是学校要重视用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去教育学生。少者行路时遇见头发花白的老人,不论相识与否,应帮助老人携带背负头顶之物。又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意即不仅要尊敬自己家的老人,还应尊敬别人家的老人。

  为了使敬老、养老形成风气,历代封建王朝对尊敬老人、赡养老人,都作过一些具体的规定。

  据史书记载,周朝每年都大规模地举行一二次乡饮酒礼,其目的是正齿位,序人伦,敬老重贤,息事端,敦睦乡里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民无宁日,但仍规定70岁以上老人免一子赋役,80岁以上老人免
二子赋役,90岁老人全家免赋役。

  汉代尊敬老人更是蔚然成风。汉文帝明确规定,80岁以上老人每月供给大米1石、肉20斤、酒5斗。同时规定:凡孝子亲者人帛5。由于汉代统治者大力提倡敬老,因而敬老之俗,屡见于史书。《汉书·食货志》曰:人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斑白不提携。《汉书·地理志》记载,山东新泰、泰安一带,濒临洙水和泗水河,过河时,年少者常搀扶老人过河,并代他们携带东西。久而久之,长老不自安,与幼少相让

  唐代规定:男人七十,女人七十五以上者,皆给一子侍。

  明代对老人有三种优待,一是尊高年,二是设里正,三是优致仕

  清朝的千叟宴更为后人津津乐道。1772年,康熙帝69岁生日时,曾邀请全国70岁以上老人赴京应宴,参加者有241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尊老敬老,并对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从法律和政策上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有力的保障。

  在正宁当地把为老人让席、让坐、让路视为文明行为,也是一个人家庭教育和个人修养的具体表现。特别是孝敬父母、养老送终,更是人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而民间流传着许多《敬老谣》、《劝孝歌》。这里选录较古老的一首:

  世有不孝子,浮生空碌碌。

  不念父母恩,何异栽枯木。

  百骸未成人,十月居母腹。

  渴饮母身血,饥食母身肉。

  儿身将欲生,母身如杀戮。

  父为母悲伤,母对父啼哭。.

  惟恐生产时,身为鬼眷属。

  生出孩儿来,一命喜再续。

  自是慈母心,日夜勤抚育。

  儿睡正安稳,母不敢伸缩。

  母睡湿炕席,儿眠干被褥。

  全身处臭秽,无暇思沐浴。


  横簪与倒冠,形容不整肃。

  乳哺经三年,汗血几千斛。

  动步忧坑井,行走怕颠覆。

  病痛与痧痘,急忙求医卜。

  若遇危难病,伤心多暗哭。

  拜佛更求神,许愿又还福。

  只要小儿安,不惜费钱谷。

尊敬老人  一朝得回生,欢喜开眉目。

  请师入学堂,诸事劳心曲。

  辛苦几万般,年至十五六。

  血气渐刚强,行至难拘束。

  伦理总不知,诗书懒去读。

  袖手食三餐,嘴馋好食肉。

  朋友外追随,酒恣所欲。

  游荡不营生,还嫌不满足。


  好为下流事,不顾亲玷辱。

  日暮不归家,倚门母望速。

  儿行十里程,母心千里逐。

  娶得妻来家,鱼水情和睦。

  看母面如土,看妻颜如玉。

  母若责一言,含嗔怒双目。

  妻或骂千万,赔笑不为辱。

  母穿破裙衫,妻着新衣服。

  父母或鳏寡,长夜守孤独。

  健时与一饭,病则与一粥。

  弃置在空房,犹如客寄宿。

  将为泉下鬼,命若风中烛。

  快快至无常,孤坟埋山谷。

  才得父母亡,兄弟分财物。

  这个要分多,那个嫌不足。


  不感创业难,惟言我之福。

  此等不孝人,不如禽与畜。

  慈鸟尚反哺,羔羊犹跪乳。

  劝尔为人子,经书须勤读。

  黄香曾扇枕,孟宗曾哭竹。

  子路曾负米,丁兰曾刻木。

  老莱舞斑衣,乐正忧伤足。

  如何今世人,不学古风俗。

  勿以不孝头,枉顶人房屋。

  勿以不孝口,枉食人五谷。

  勿以不孝身,枉着人衣服。

  天地虽广大,不容忤逆族。

  急早悔前非,周待天诛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