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写法
格式
一直以来 我都在从事这方面的写作。下面我就将此问题作下面几个心得: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
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
请示分为三类母亲河
第一类
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第二类
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第三类
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长堤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落梅,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与其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猜字谜一年级下册,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临江仙翻译;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请示是事前行文,报告是事后行文。
请示报告制度的由来
制度由来
始建于解放战争时期的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一项重要政治组织制度。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长期处于被分割的游击战争环境,各地的情况又千差万别,中共中央难以制定统一的政策,不得不高度发展“地方自治”,使各地的党组织和军队保持很大的“自治权”。这既帮助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度过艰苦的8年抗战,同时也造成某种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无纪律无政府状态。
赵子强 全国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形势,要求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政治、经济、军事政策上实现完全统一,要求克服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无纪律无政府状态,适当缩小各地方和各兵团的权力,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共中央开始着手建立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由起草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除向中央作临时的报告和请示外,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政策性综合报告;要求各野战军首长和军区首长,除作战方针必须随时请示报告外,每两个月向军委主席作一次政策性综合报告。2月,中共中央又发出指示,要求军队的各兵团首长也要向军委主席写综合
报告。此后,除东北局书记、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外,其他单位的领导人都按规定写了综合报告。中共中央于5月和8月两次对林彪进行严肃批评,并于9月4日发出指示,要求地方的地委和军队的军分区及旅以上单位,就执行请
示报告制度问题作出检讨,并写出明确决议。中共中央决定将一切可能与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下级的一切权力。为了界定中央与下
级的权限,中共中央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对何种权力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先请示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都作了明确规定。据此,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和前委会,都详细制定了县委和团以上单位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制度。从此,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普遍建立起来。 中共中央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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