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别:
区队:
姓名:
学号:
实习名称:
实习单位:
实习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
-- 学年第学期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工学结合实习守则
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工学结合实习的有关规定,明确实习目的和任务,
端正实习态度。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工学结合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
单位。每天将考勤表交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名。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向毕业综合实践校内指导教师汇报,一周内将实习的
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老师。
4、工学结合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工学结
合实习的一名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5、按照学生个人工学结合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
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和文明礼貌的实习生。
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工学结合
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7、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
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
8、按要求认真填写《学生工学结合实习手册》,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毕业实
习的,还应收集毕业综合实践课题的相关资料,进行毕业设计或撰写应用性毕业论文。
9、自觉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
方面进行的教育、指导、考核和鉴定。
学生工学结合实习考勤情况统计表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专业(区队)___________
实习单位(盖章)
工学结合实习预期计划
工学结合实习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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