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案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王红林副组长:陈东华成员:各科室负责人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舆情管理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二
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单位,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特殊事件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此预案演练由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三
为了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法制尊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结合实际情况,分享此网络舆情监测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即日起成立涉检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检察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内勤为信息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二、开展涉检雨晴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自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明行检查、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全部纳入办案风险评估体系,办案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的'同时,对案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涉检上访、矛盾激化、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案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对可能引发涉检上访、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对不同诉讼环节的重点案件给予关注。如在侦查环节确立“拟作不立案、撤销案件”;在审查批捕环节,确立“拟作不批捕或被害人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检察机关同意侦查机关不练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确立“拟作不起诉、不予抗诉决定的案件”等为风险关键点。
三、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完善预警、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检舆情案件,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使其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涉检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密切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四、发挥检察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审稿、投稿、网评、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构建检查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合力,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检察队伍新风貌、检查工作新业绩和检察改革新措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四
为维护广大餐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沧县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意见,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要认真贯彻执行《沧县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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