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医院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及时有效处置舆情信息,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舆情管理第二条根据舆情的性质、涉及范围、社会影响等因素,将舆情划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和特别重大舆情三级。一般舆情指对医院提出的批评、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影响范围较小;重大舆情指对医院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信息;特别重大舆情包括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涉及体广泛、社会敏感度高、对医院工作大局和工作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第三条医院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由院长负总责,党委办公室、医患关系科、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保卫科为管理职能部门,各科主任为本科室舆情第一责任人。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舆情管理工作。
第四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舆情进行监控和处置,负责建立和管理医院舆情监测队伍,指导各科室一般舆情处置。
第二章信息安全要求
第五条重视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不把自己和科室在工作场所的生活照放入公开的、微博、网络空间等平台。
第六条规避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责任风险。未经当事人允许,不转发网友的空间日志、消息、图片等信息。对于未经核实的负面消息不轻易传播,更不得主
动造谣。
第七条不在网上发表损害任何集体或个人利益和声誉的不良信息;不要对有当前争议、未定性的事件进行评论或转发相关帖子;本院职工未经请示不得私自联系媒体记者或网站对医院、科室发生的舆情进行采访报道。
第八条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医院相关文件,新技术、新业务、科研等材料,未经医院、科室许可不能外传,不到网上传播。
第三章舆情日常监控
第九条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各科室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负责科室日常舆情监测。发现舆情时,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条建立无假日舆情监测制度。工作日上班时间随时监测,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党委办公室人员轮班监测。定时浏览地方和公众中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媒体,收集涉及医院的舆情信息。
第四章建立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院舆情工作的领导,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医患关系科、行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保卫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十二条医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全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负责负面舆情的组织协调、舆情研判、线下处置及通稿审核、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议和工作部
署,对全院舆情工作开展指导、组织、协调、培训、考核等。
第五章不良舆情处置
第十三条舆情一经发现,立即按舆情等级的不同启动处置程序。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一)一般舆情处置流程
发现舆情→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向党委办公室汇报→党办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医患关系科)了解有关情况,作出回应并报医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重大舆情处置流程
发现舆情→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向党委办公室汇报→向医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院领导指示做好舆情处置工作→报市卫生计生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特别重大舆情处置流程
发现舆情→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向党委办公室汇报→向医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市卫生计生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舆情处置坚持“快讲事实、重讲态度、多讲措施、慎讲结论”原则。网络舆情发生时,由党委办公室根据院领导要求进行处理,平面媒体舆情发生时及时加强与媒体沟通,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控制事态发展蔓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舆情,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接受工作指导。必要时启动新闻发布程序,向社会做出公告。
第六章舆情处置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医院将信息安全和舆情管理情况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内容。未按要
求开展舆情监测和处置的,或未及时处置、处置不当、存在推诿扯皮,引起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医院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并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