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及处置工作制度
为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与我省农村信用社密切相关的舆情,实现舆情分类分级管理,逐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结合《银行业舆情分级分类报告指导意见》、《辽宁银监局舆情监测、报告、引导及处置工作制度》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开放、积极的姿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导向正确的原则做好舆情工作。把舆情工作作为人民众服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金融服务,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工作之一,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避免负面舆情升级和损害农村信用社声誉。
舆情监测要及时准确,要搜集调查传播源头和路径,掌握传播范围,对舆论态度、评论、诉求有全面充分的认识;舆情引导及处置要积极主动,正确有效,要将正面宣传、新闻调控、
网评引导相结合,形成引导合力;舆情报告要报告及时、内容完整,将相关应对措施写入报告内容。舆情处置要及时有效,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消除辖内发生的有害、危害类舆情,有效控制影响面。
二、任务及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分级负责。建立全省农村信用社舆情监测、报告、引导及处置工作(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网络,形成省联社统一指挥并协调指导,省、市、县三级机构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省联社授权各市派出机构代为行使对其所在市辖农村信用社的舆情工作职责。各级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为舆情工作主体,在遵照省联社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舆情工作全面承责,机构“一把手”为舆情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农村信用社办公室(综合部门)为舆情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将任务分解落实,指定工作联络员,实行AB工作制。
2.合力联动。各级责任部门要与业务部门联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社会舆论
监测与引导。负面舆情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要保持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商议,及早对舆情走向、影响范围做出判断,按照舆情分类报告路径及应对措施及时予以处置。积极落实银行业新闻宣传协作机制,与监管部门和银行业协会保持联动,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将其制定的阶段性新闻宣传要点和舆情关注要点纳入辖内新闻宣传计划和舆情监测内容。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争取新闻媒体及公众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把握方向。针对监测到的舆情,各级农村信用社机构应有健全的机制、良好的应对能力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明确思路,统一对外口径。
4.处置及时。各级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专业优势,建立重大负面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信息简报等平台,正向引导和处置舆情管理舆情。
(二)工作职责
1.省联社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舆情工作相关制度;
(2)日常监测、记录国家级和省级的主要媒体、网络舆情,归口上报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舆情;
(3)根据舆情监测情况,对各类舆情进行分析总结,不定期发布舆情分析报告、引导建议或舆情风险提示;
(4)协助各级农村信用社协调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合力处置农村信用社的负面舆情事件;
(5)协调省联社新闻发言人、有关领导进行信息发布和接受采访;
(6)核准省联社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各市办事处接受媒体调研或采访、主要领导接受采访事项;
(7)督办省联社领导有关舆情工作批示事项的落实,将结果及时反馈有关领导;
(8)对市、县级农村信用社的舆情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联社对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年度考核;
(9)组织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舆情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工作。
(10)其他舆情工作。
2.省联社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工作职责
拟定专业性舆情应对口径及新闻通稿;提出负面舆情处置建议;提供舆情相关政策背景等资料和专业顾问;督导本专业调查、落实舆情涉及的业务方面工作,积极做好督办和核查。
3.省联社办事处工作职责
(1)日常监测、记录市级的主要媒体、网络舆情,按照分类分级报送要求,集中汇总上报全辖舆情;
(2)根据舆情监测情况,对各类舆情进行分析总结,不定期发布舆情分析报告、引导建议或舆情风险提示;
(3)协助县级农村信用社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合力处置农村信用社的负面舆情事件;
(4)对市级层面有害、危害舆情和有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进行跟踪监测和报告,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有效进行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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