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影响力的逐步扩大,网络舆情与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加强网络舆情安全管理、遏制网络不因素的传播和蔓延、建立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是网络舆情工作的重点,因此积极探索网络舆情监测和管理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出解决的办法,对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并建立和形成完善的应对机制有着积极意义。
标签:网络舆情;监管;对策建议
2016年,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由此可见,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社会生活形态发生了深刻、全新的改变,“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该行动计划的实施,在日益推动着全社会、多行业的异军突起和迅猛发展。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与大众的生活紧密相连,就使网络舆情影响着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当发现网络舆情有不良倾向时,如何进行监管、控制和引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网络舆情真正发挥“正能量”的作用。
一、目前网络舆情监管的现状
(一)互联网络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的状况及水平
我国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年相对数为47.6%,绝对数达到1 636万,相对中国域名总数来看,约占52.8%,比例之大,令人鼓舞。就目前来看,中国“.CN”域名已超过德国国家顶级域名“.DE”,在短短的时间里,中国就成为全世界注册保有量之首的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在我们中国,就目前网民绝对数来看,数字已经十分惊人,达到了6.8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从相对数来看,也十分可观,已经达到了50.3%这一数字。中国居民上网人数是什么情况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过半。其中,截至2015年底,中国一共新增网民3 951万人,增长的相对数为6.1%,与2014年同期相比较,提升了近1.1个百分点,网民规模不论从绝对数还是从相对数来看,增速都有较大程度的提升。
2.敌对势力对我国渗透的情况
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掌握的技术比较先进,对互联网域名和服务器等有着监视和控制权,这些国家不论在计算机硬件方面,还是在计算机软件方面都有着垄断地位,因此,这些国家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全球互联网的控制权。在有几千家反动的中文网站,他们将网上渗透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侵扰破坏。互联网已经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和干涉中国内政、介入中国内部事务最便利的途径。敌对势力利用反动网站,在网络上散布反动舆论,对虚假的网络信息进行大肆宣传,对我国的政权稳定产生了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他们通过网络的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他们自己认为的所谓社会热点问题,对中国政府的社会威信及中国的国际影响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二)目前网络舆情监控管理的主要做法
1.网络舆情管理监察工作
一是全面掌握网监基础数据,主要是建立互联网络基础数据库,对具有IDC(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使用固定IP地址的单位、网站,以及营业性场所和非营业性场所、重点单位的相关业务系统进行登记注册;二是落实网联单位责任制,加强互联网安全法律法
规的宣传,逐一落实信息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与互联网服务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行业自律;三是加强重要阵地控制,以本地互联网数据中心、托管主机和虚拟主机以及重点网站等网上重要阵地和主要信息传播场所为重点,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互联网有害信息的传播;四是强化网吧技术管控,在落实网吧“三级”管理的基础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根据网吧安全管理系统的在线运行率、日志上传率、上网人员动态管控率等进行监管。
2.互联网巡查导控工作
把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作为网监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网站、版主、民警的责任,构建维护网上秩序和网络安全的社会防线,使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扩散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落实网上分片巡逻,整合各部门、各警种资源,强化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处置能力,积极改革、大胆创新,完善网上监控工作机制,实行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巡查制度,与各大网站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保持联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发现不良信息时,能积极响应,及时处理。二是落实网上报警处置机制。在重点网站上设立报警岗亭或虚拟警察图标,点击后可以进行网上报警。对广大人民众的网上举报能认真对待,及时处理,认真调查,尽快发现和处置各类网上有害信息,为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提供违法犯罪嫌疑线索。三是落实网上舆情控制,公安机关的网络警察机构积极主动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及社会相关力量构建网上舆情控制、监督、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较为专业的网上舆情控制工作组织并形成网上舆论宣传阵地,针对网上舆情开展正确的引导和控制工作。
3.网络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工作
必须强化防范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公安机关与电台、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建立发布防范新型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机制;在网吧、宾馆、酒店等上网场所发布关于防范网络违法犯罪的温馨提示。与此同时,要强化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能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掉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不断增强人民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要广辟案件线索来源,认真受理众举报,坚持“网上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的原则,严厉打击人民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淫秽情、网络赌博、网络等多发性、侵财性网络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活动。二、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影响网络舆情的监管
网络虚拟社会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但在我国则是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的新生事物,由此而引发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时有发生。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其发展还不相适应,存在相对滞后问题,使得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对有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甚至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无法可依。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属于部门规章,既缺乏法律效应,又缺乏可操作性,给公安机关的互联网案件落地调查、整治网站淫秽情及低俗信息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舆情管理
(二)网络舆情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队伍建设明显不足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技进步,政府对网络虚拟社会信息安全状况高度重视,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还是涉及网络方面的各行各业,都在加大对网络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达成共识,培训力度明显加大,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与网络的发展、网民数量的迅速上升相比,网络专业人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上都存在极大的缺口,懂公安业务、法律和计算机的复合型网络警察就更少了。一些企事业单位对网络安全管理认识不足,网络安全管理措施、手段还不到位,从事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配备不
足,甚至没有,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无能为力,给单位乃至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大的负面影响。
(三)专用设备、管理技术手段还满足不了网络舆情监管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知识更新频繁,新的网络技术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而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专用设备、技术手段却与之未能同步发展,更新缓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经费不足,在制约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制约了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和监控水平的提高。
(四)人的认识与网络虚拟社会的现状相比还存在滞后、不到位问题
由于网络虚拟社会本身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的特点,广大网民对网络虚拟社会的认知水平低,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偏差。在许多网民看来,在网络上所发生的信息、言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被法律追究。这种心理很容易导致一些网民做出触犯法律法规的言论行为,最终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与应对机制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的理念创新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上“虚拟社会”的维稳工作形势日益复杂严峻,作为监控管理人员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积极创新“虚拟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应采取“四抓四强化”的管理办法:狠抓网络监控队伍建设,强化舆情监控能力;狠抓管控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职责任务落实;狠抓管控举措创新,强化网络规范运行;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网上维稳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的立法与宣传工作
尽快更新或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并且还要就虚拟社会中存在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等涉及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加大关于信息与网络安全的专项立法,使其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相统一,使信息安全与网络全领域做到有法可依。并且与行业自律规范相互结合,使网络虚拟社会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和健全,为网络虚拟社会维稳工作和信息网络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对于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要有计划、有目的、经常性地组织
开展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活动,活动的开展既要注意内容,同时也要注重形式,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积极宣传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对青少年网民的宣传更要在内容和形式方面进行创新,使工作更具有影响力,要在校园内大力开展网络安全普法宣传,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消除他们对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认识误区,从而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与现实社会的行为同样负责,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全面推进虚拟社会自律
虚拟社会中的网民可以遍布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对虚拟社会的管理要坚持疏导为主、以堵为辅、堵疏结合的原则。
行业自律是前提,是基本。在新媒体迅猛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趋凸显,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载体,许多行业、部门都在充分运用互联网这一平台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往来,网络环境的好与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各行各业的运作与发展。因此,在不同的行业、部门中可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自觉规范行业的网络行为。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
r),要将技术防范、网络接入点的管理作为重点,常抓不懈,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隐患,置有害信息于网络之外。作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响应政府号召,与各级政府密切协调配合,倡导文明上网、自觉向不文明网络行为说不,进行有效抵制;另一方面要全面加强对上网内容和网络行为的审核,对那些有害信息要坚决抵制,决不给其留有任何散布的空间。
网民自律是根本、是保障。虚拟社会的管理对象是现实社会中的广大网民,加强对网民的全方位管理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管理好全体网民,才能使虚拟社会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因此,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加强道德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网络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网民的思想道德认知,引导广大网民自觉遵循网络规范,有效自律。
(四)完善网络舆情监测与导控工作机制
完善以部门协作为主导的网络舆情导控协作机制,促进各有关部门及相关组织全面参与舆情导控工作,公安网警部门要为有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与导控提供情报来源、技术支持和网络写手。具体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各级网络联络员的作用,大力搜集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二是强化网上舆情监控,实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做好舆论导控的
先期准备工作,做好技术支持;三是建立网上专业写手队伍,适时开展舆情导控,掌握网络话语权,引导舆论导向;四是做好横向交流与沟通,发挥舆情导控的协作优势。(五)建设网络警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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