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汇报制度
篇一: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XXXXX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上有关 XXX 的舆情管理。舆情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新闻评论、博客、BBS、聚合新闻RSS、贴吧等。三、领导机构(一)健全组织机构。网络舆情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处(室)和归口管理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系(部)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系(部)、各处(室)应至少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四)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
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四、工作原则(一)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
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院宣传部网络舆情科统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网络舆情科应派专人重点监控所有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二)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三)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网络舆情科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情况特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应于规定期限内向网络舆情科反馈表态性回复。(四)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五)奖优罚劣,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各系(部)、各科(室)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嘉奖,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五、处置(一)舆情监控与搜集。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
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
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三)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网络舆情科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四)档案留存。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的侵害,促进和保障校园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教育局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舆情管理
第一条网络舆情引导及组员分工
由校党委、教育技术交流处、校办、教务处、教导处、政教处、团委等处室共同负责,设专职网络舆情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舆情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组长:杨校长侯书记
副组长:严主任(信息处)严主任(总务处)
舆情管理员及分工:李老师袁老师负责学校贴吧马老师校课程资源网博客王老师学校网站网络教研QQ第二条网络舆情监督员职责
(一)网络舆情监督员工作职责:负责监测校园网及校内论坛、BBS、贴吧、博客、QQ舆情情况,在工作时间每天浏览查看与学校相关的监控网站至少三次以上,对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备份,报请舆情领导阅示。特殊情况,直接电话向组长汇报,并填报《西宁十二中网络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并做好每周一次上报记录。
第三条网络舆情的引导与控制
(一)凡接入校园网的各级网站及设备,如发生舆情,由网站及设备负责人对网络舆情进行引导或直接删除不良信息。
(二)经监测发现在校园网以外的Web主页、BBS、博
客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发生有关西宁十二中学的舆情,及时报告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根据具体情况报上级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涉及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上网。
第五条师生员工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西宁市第十二中学发展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
第六条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学校可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为净化网络环境,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的网上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学院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