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舆情监控、报告、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外的舆情管理,净化舆论环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所属公司、办事处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原  则
第二条 舆情的监控、报告、处置坚持认真对待、公开辩解、正确引导、积极处置、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经理(主任)、所属公司负责人
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主任兼任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舆情的监控、报告、处置工作。
第四章  职  责
第四条 舆情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对发生的重大舆情进行分析、判断;
2.负责部署舆情处置的相关工作;
3.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舆情发生的情况;
4.负责代表公司进行新闻发言相关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舆情;
2.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发生的舆情;
3.负责根据领导安排处置已发生的舆情;
4.负责撰写舆情发生的相关文字材料;
5.根据领导要求,负责代表公司或专业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和发言。
第六条 舆情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舆情;
2.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发生的舆情;
3.负责根据领导安排处置已发生的舆情;
4.负责撰写舆情发生的通报和处置材料;
5.根据领导要求,负责代表公司或专业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和发言。
6.负责对发生的舆情进行记录,并做好相关文字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舆情管理
第五章 舆情管理
第七条 公司的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共同配合,协助完成。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公司一旦发现舆情,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然后按照总经理的处理意见(文字批示或电话指示)对舆情予以处理,并把处理后的结果报给总经理。
第九条 发生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时,各部门、所属公司要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部门,全力查处相关违法人员,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设专门人员负责舆情管理,包括对网络、报纸等其它媒介涉及的舆情监控。
第十一条 负责舆情管理的人员要注意在网上对舆情实施监控,特别要对论坛、贴吧、博客、QQ、虚拟社区等网站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 监控人员发现不良信息后,要及时备份网页和相关内容,并及时填报《公司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见附件),逐级报请领导阅示。
第十三条 网络监控人员发现包含以下内容信息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1. 煽动抗拒、破坏公司形象,拒绝、阻挠执行公司有关制度实施的;
2. 恶意中伤或损害公司声誉的;
3. 煽动分裂破环公司团结的;
4. 歧视合作单位、破坏合作、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
6. 在公司范围内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赌博、暴力、凶杀、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
8. 发布公司有关保密信息或在网络上公开公司的经营信息的;
9. 其他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制度的。
第十四条 做好有害信息的证据保存,为有关机构提供查询依据。保存内容如下:
1. 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2.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记录应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3.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配合公司及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五条 公司将舆情的收集、汇报和处置纳入日常管理的相关考核内容中,对于收集准确、汇报及时、处置得当的个人予以奖励500-3000元,对于缓报、信息不实、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1000-50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其它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公司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
编号
舆情来源
下载人
下载时间
份数
下载地址:
舆情主题:
领导批示:
上报意见:
主办意见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