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工管办、高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皖司办发〔2022〕20号)工作部署,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案卷评查以《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等为评查标准,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评、县(市、区)司法局初评和市司法局组织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开展,评查范围为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及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错(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等)案卷。重点评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七大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已办结的案卷。此次评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9
60卷,县(市、区)司法局抽查县(市、区)直部门行政执法案卷890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622卷,行政许可案卷268卷;市司法局抽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行政执法案卷190卷,其中行政处罚案131卷,行政许可案卷59卷。
为确保评查实效,8月18日,市司法局邀请市中院行政庭、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县(市、区)司法局、市直部门法制机构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共10人组成评查组,对随机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通过一卷一清单打分、按区域和执法领域交叉互查的形式对随机抽取的190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经评查,(庆)文综罚字〔2021〕03号等10份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二、总体评价
从各地自查报告和集中评查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都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规范执法意识显著提升。各执法部门均按照时间节点对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按规定报送评查材料。各执法机关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证据保存
、决定审批和送达等程序均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成效在部分执法机关执法案卷中得到体现。部分执法单位建立案卷季度或不定期评查制度,针对案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步推进规范执法。
2.执法程序更加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基本符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行政处罚案件多数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决定适当。从立案受理到作出决定,每一阶段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没有遗漏内部审批,没有遗漏权利告知,执法程序更加全面规范。
3.案卷整体质量逐年提高。总的来看,各执法机关案卷卷内材料较为齐全,文书制作方面相比往年更加规范,遗漏行政机关印章、复印件未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等情形明显减少,绝大部分案卷均做到了一案一卷,使用了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编排了完整目录,卷内无订书钉等金属物。
4.行政执法工作亮点突出。部分执法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执法工作合法规范。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汇编和执法程序文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市文化旅游局及时召开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会,通
过法治宣讲、案卷互查与经验交流,查分析执法环节的不足,明确整改提升方向。评查组现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问题进行答疑和辅导,有效推动了基层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宿松县应急管理局探索法制审核新模式,开展“伴随式”法制审核,采取法制审核人员跟随参加行政执法检查的方式,安排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深入各业务股室,参与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全程跟踪提前介入。
三、存在问题
(一)案卷评查工作重视不够
个别执法部门对本次案卷评查工作不够重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简单应付,未能通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评查出的优秀案卷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总结的经验泛泛而谈,对评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模糊叙述,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行政处罚案卷问题
1.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部分行政处罚案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与法制审核、案件处理呈批、集体讨论时间先后顺序倒置;个别案卷当天立案、调查、审批等程序在一天完成,涉嫌后补材
料,有嫌疑;个别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范围掌握不够准确;送达文书形式无法全面的体现送达的方式、地点、时间及送达人等内容,未达到合法规范的执法文书送达要求;个别案卷中没有调查终结报告。
2.证据提取不够规范。个别案件被处罚对象认定不够准确,没有调取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信息;有的询问笔录中未全面准确记载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容,询问笔录逻辑性不强,询问的技巧还有待提高;间接证据收集意识不强,靠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违法事实的能力有待加强;书证的调取仍然存在复印件未注明出处的情况,未达到书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求。
3.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执法部门对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可以进一步细化量化的未进行合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缺乏可操作性。部分行政处罚案卷中无落实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告知或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文书中全面落实裁量制度。有的执法部门案卷中虽然有相应记载,但仅记载“依据《×××裁量标准》的规定”等,对裁量权标准的具体运用情况叙述不详细。案卷中不能体现承办人违法行为情节轻重情况及裁量权的适用情况,多数案卷存在适用裁量的证据不足、理由不清等问题。
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行政执法案卷中,法制审核人员没有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核,法制审核意见过于简单,审核文书不规范。
5.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文字记录详实,音像记录较少,且保存管理不规范。
(三)行政许可案卷问题
1.申请和材料方面:申请书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有的没有申请人签名和申请时间,无法体现办案时限。案卷中书证仍然存在复印件未标明出处的问题,未达到书证的真实有效的要求。
2.申请的审核决定方面:个别部门在审核和决定阶段均没有审核和决定人员的具体意见,没有引用作出决定的法律依据,其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整个案卷没有引用,多数许可案卷没有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意见。
行政处罚告知书3.送达文书方面:少数许可案卷没有送达文书,送达的方式也不够规范。
(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问题
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归档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没有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材料不齐全、没有按照归档要求排列有序;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不规范;没有标注完整页号,个别单位案卷目录,页码用铅笔标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保存,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建立并落实裁量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要以执法案卷的制作为抓手,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查差距,落实整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等规定,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
执法案卷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结合相关法律要求,认真查差距和不足,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的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培训,规范操作。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法规不熟练,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影响了整体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培训。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典型案例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附件:2022年度安庆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名单
安庆市司法局
2022年8月31日
序号 | 执法单位 | 案件类型 | 案件编号 |
1 | 安庆市文化和旅游局 | 行政处罚 | (庆)文综罚字〔2021〕03号 |
2 | 安庆市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庆)应急罚字〔2021〕4号 |
3 |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 行政处罚 | 宜环罚〔2021〕2号 |
4 |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桐市监处罚字〔2021〕062807号 |
5 | 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行政处罚 | (怀)文综罚字〔2021〕8号 |
6 | 岳西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处罚 | 岳农(农药)罚〔2021〕5号 |
7 | 太湖县城市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太城管罚字〔2021〕第040021号 |
8 | 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望市监罚字〔2021〕197号 |
9 | 潜山市交通运输局 | 行政许可 | 皖宜潜交许〔2021〕4020012号 |
10 | 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许可 | 宿应急许〔2021〕0010号 |
安庆市2022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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