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发文案号】龙市监处〔2021〕18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67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2015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33849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1250120 
【处罚日期】2021.12.06 
【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龙州县 
【处罚对象】黎义忠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2.25 16:37:05 
当事人:黎义忠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51423MA5*****
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黎义忠
行政处罚告知书
身份证号码:452133************
:137****8700其他:无
联系地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
2021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农飞雁、凌剑科依法对黎义忠经营的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货架上摆放销售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上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均未标明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黎义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黎义忠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黎义忠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了个体营业执照,名称: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NKW265L,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食品,并于2019年3月20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9日。当事人黎义忠陈述称2021年11月初从龙
州县仟惠批发零售部进货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进货数量为:烧烤粉一件共20包,胡椒粉一件共100包,十味香粉一件共100包,但未能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进货后将上述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摆放在店内货架上对外销售,销售价为:烧烤粉1元/包,胡椒粉0.3元/包,十味香粉0.3元/包。2021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黎义忠经营的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上述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的包装标签上均未标明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龙市监强制[2021]181号),截至被我局查扣时,当事人黎义忠已销售烧烤粉7包、胡椒粉31包、十味香粉73包,销售货值额共38.2元,剩下烧烤粉13包、胡椒粉69包、十味香粉27包已全部被我局查扣,货值额共41.8元,因无进货票据,进货价无法核实,违法所得部分无法计算。综上,当事人黎义忠经营上述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的货值金额共计8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事实。
2.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各一份,证明2021年11月18日我局现场检查发现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的违法事实。
3.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黎义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违法事实经过。
4.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及扣押照片各一份,证明2021年11月18日我局在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现场查获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的违法事实和查获数量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