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处罚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数据;当事⼈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关于⾏政处罚的证据种类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家详细解答。
⼀、实⾏政处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1、⾏政违法案件证据的种类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数据;
(5)证⼈证⾔;
(6)当事⼈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四⼗五条
⼆、⾏政处罚的⼀般程序是什么
1、⽴案:对初步审查符合⽴案条件的环境违法⾏为,应在7⽇内决定是否⽴案。决定⽴案的,执法⼈员⾸先填写《环境保护⾏政处罚⽴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案登记表》。
2、调查取证:由执法⼈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行政处罚告知书3、调查报告:执法⼈员应在7⽇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决定。
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员制作⾏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为通知书并在7⽇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政处罚⼀般程序实施 ⾏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政处罚告知书7⽇后,当事⼈⽆异议或不成⽴,由
法制机构制作《⾏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员送达。
7、执⾏:被处罚⼈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起15⽇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
8、强制执⾏:《环境保护⾏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后,当事⼈未在法定期限履⾏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
上述是⼩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处罚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数据;当事⼈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政处罚的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并且证据收集的⼿段必须合法,⾮法收集的证据⽆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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