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应急决策、部署、领导和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
(二)负责定期评估各类应急预案,研究建立和完善医院应急体系,研究决定医院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医院应急工作,指挥医院系统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三)负责教育员工学习各类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积极参与应急处理;
(四)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媒体采访及新闻发布工作;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资金、药品、物资、设备的储备。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宏观指导工作,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督导各应急预案牵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相关预案;
(二)加强与院内外有关部门、有关科室的综合协调与沟通,建立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
(三)开展灾害脆弱性分析并出台报告,明确医院需要应对主要突发事件及应对策略,并负责我院突发事件应急救治相关预案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四)负责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建议和策略,会同相关科室持续改进应急管理措施。
(五)组织医院医疗应急救治医疗队、应急救治专家组的组建,对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救治技术的培训、演练;
(六)负责救灾、中毒、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涉及公共卫生问题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对重大人员伤亡的紧急医疗救治协调工作;
(七)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安排,对全院应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公布全院应急工作信息;
(八)认真执行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三、医院总值班职责
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各类应急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启动应急预案。
四、医务科、医疗安全科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负责组织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三)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和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四)定期对医疗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前沿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五)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救治队,负责院内医疗应急人员调配、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七)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
五、护理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
(二)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急救技能、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三)配合医务科组织的应急演练,加强医护配合和沟通。
六、门诊部职责
(一)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域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二)加强门诊服务措施,提高门诊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流程,确保门诊就诊保持畅通。
七、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八、药剂科职责
(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二)参与药物方案的制定;
(三)参与药物安全性检测方案的制定;
(四)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九、宣传科职责
负责接待媒体,由医院新闻发言人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
负责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众正确认识和科学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总务科职责
(一)保证电力、热力、水源的供应;
(二)保证院内环境卫生清洁,必要时进行灭鼠、灭虫害等理;
(三)负责运输储备物资车辆的调配;
(四)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
(五)保障所需的物资储备及必要的日用品供给。
十一、保卫科职责
(一)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二)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部门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等采取保护措施;
(三)负责院内反暴恐、反、防坠楼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时与公安、**办公室、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监控可疑人员和无故制造混乱者。
十二、设备科职责
(一)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二)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三)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十三、网络管理科职责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四、公共卫生科职责
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进一步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测预X机制,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管理。协助医务科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和保障众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暴雪、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电气水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感染等)疫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
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体性事件、事件、民族XX事件、非法侵害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始终贯穿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和事后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始终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促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
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公共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
4、依法规范,职责明确。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对突发公共事件严格依法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秩序。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部门职责,确定处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明确相应职责。
5、资源整合,协调联动。按照资源整合、降低成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