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医务人员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
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在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职能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章应急反应措施
一、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传染病防治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隔离,发现疫情立即报告主要负责科室防保科,由防保科在法定时间内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二、对疫情暴发流行的发病原因、诊断标准、原则进行专题讲座及重点科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防治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三、筹备和购买防护用品及预防药品。
四、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建立隔离区,对病人的导
诊和转诊要严格控制在固定区域内,对病区进行分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配备必要的设备。
五、对病区医务人员实行隔离管理和重点保护。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期间,禁止、限制病区内不同区间工作人员的接触,由防保科和护理科负责组织进行隔离消毒,实施警戒。同时,为他们在病区内提供必需生活用品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六、严格污物和垃圾处理:污物通道与医疗通道严格区分,污物和垃圾直接从专门通道送到固定地点,能焚烧的立即焚烧;需要重复使用和不能焚烧处理应进行消毒浸泡处理直接通过专门通道运送到指定地点处理。加大污水处理的消毒剂量。
七、加强消毒管理,对院内的消杀工作由消杀科和护理科负责管理,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
八、保护易感人,为全中心人员发放预防用药。对重点科室及隔离病区的工作人员除发放预防用药外,还要配发隔离衣、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物品。
第四章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
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卫生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众的合法利益、密切党和同人民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搞好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科室的重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要按照热情、公正、及时、稳妥的原则,认真解决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
二、对于众反映的问题,各科室都必须严肃认真、及时承办,不得推诿和积压。案件办理期限:一般案件限一周内办结,较复杂的不得超过1个月,月办结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信访电访登记簿”,不得遗漏和丢失。经领导批示的,承办人要进行记载并及时
督促检查和催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四、上级和其他单位批转来的信访事宜,除按以上原则和分工承办外,应按领导批示和要求予以回复。
五、对众反映的问题查处后(除匿名、假名、无地址的外),要及时向来信来访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答复。如对查处答复不满意,要继续复查,并将结果回复信访人。
六、各科室所承办的信访案件,必须写出书面查处报告及答复,并连同原信或来访记录交院办存档备查。
七、反映执法人员思想作风、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报主任或副主任,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八、反映有关业务问题的,转主管主任并按批示办理。
九、要求面见领导的,安排接待时间。特殊情况下,征得来访人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认真接待,事后如实汇报给有关领导。
十、各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承办和办结的信访数字情况统一报院办。
十一、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主任或主管主任每周有一名领导用半日时间对外接待。
1、接待内容:举报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队伍管理、文明行为、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反映有关商业法规贯彻执行的重大事宜。
2、接待方法:首先由接待员接待来访人员,除反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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