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治理的概念
“治理”(governanc与“管理”或“统治”(government)的字面差别看上去并不大,但实质意义却有很大的不同。治理作为一种政治管理过程,也如同政府统治一样需要权威和权力.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首先,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是这个权威不一定是政府机关,而政治管理的权威则是政府。也就是说,政治管理的主体一定是社会的公共机构,而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治理的主要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合同包工;不再是中央集权,而是权力分散;不再是由国家进行分配。而是国家只负责管理:不再是行政部门的管理。而是根据市场原则的管理;不再是由国家‘指导’,而是由国家和私营部门合作”。所以,治理是一个比统治更宽泛的概念,从公司到大学乃至基层社区,如果要高效而有序地运行,可以没有政府的统治,但是不能没有治理。
其次,在管理过程中,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而主要是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政治管理和统治的过程总是自
上而下的发号施令的过程,对社会事务实行单一向度的管理。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其管理机制所依赖的是合作网络的权威,而不是政府的权威。
而公司治理的定义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1、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合理地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关系。它是借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内部治理。其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
    2、广义的公司治理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还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雇员、债权人、供应商和政府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体或个人。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从而最终维护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理机制也不仅限于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内部治理,而是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外部机制来实施共同治理,治理的目标不
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保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的,公司治理不能局限于权力制衡,而必须着眼和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化与公正性;不仅需要建立完备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更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