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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园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 2 )不疲劳驾车。
    (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 4 )不酒后驾车。
    (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
理的规章规则。
    (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 5 公里。
校车安全
    (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  50 公里。
    ( 9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  接回学生, 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 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
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 10)、司机应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 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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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
    ( 12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  加补或检查。  出车回来检查存油量, 发现油量不足, 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2、违规与事故处理
车辆在途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向附近 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无人员伤亡)可先行处理后向管 理部门报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车辆例行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司机应做好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  。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 灯光叭正常等。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行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