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主管领导和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主管理领导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园长签名,财务方报销。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接送学生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并把钥匙交到办公室,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2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校车安全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
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4,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3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