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个人廉政承诺书
廉 政 承 诺 书
    根据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一、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作,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
    二、 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不接受基层和服务单位的宴请和招待。
    三、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他人强行推销经营的
    产品及书报杂志等
    四、 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处事形象
    五、 不违反规定检修工程和设备招投标活动,不为本人、亲友及他人
    谋取非法利益。对服务对象态度执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六、 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不用公款吃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七、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承诺人: 杨 涛  2011年4月14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我叫温明华,是热电分公司设备部副部长,根据《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
    二、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礼卡和礼品,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三、不违反规定进行检修工程和设备招投标活动
    四、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
    五、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七、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八、对服务对象态度热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不"吃、拿、卡、要"
    九、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树立集团公司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温明华  2011年4月14日
    篇二:廉政承诺书范文
集安市人事局公开承诺书
    集安市人事局作为集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研究人事人才工作规律、创新人事人才工作制度、规范人事人才工作管理、促进人事人才工作和谐,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保障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解决好人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众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人事编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务实领导班子。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正确履行人事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服务性项目的政策、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打造"阳光人事"。
    五、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六、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督办。
    七、严格人事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人事考试、工资福利审批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八、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督,对"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集安市人事局将全面履行好人事工作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事人才保障。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三:公司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致:
    我司于年    月    日与贵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 经销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加强商务
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顺畅、公平的商业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  我司承诺在与贵司的商务往来活动中遵循自
    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司利益。
    第二条  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贵司保持正
    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司工作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司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接受或暗示为贵司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五)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司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六)不许诺事后给予贵司工作人员利益。
    (七)不以其它手段为贵司工作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上条款中所称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  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
第三条  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司有权终止合同,相关的责任由我司承担;涉嫌犯罪的,贵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岗位承诺    日  期:
    篇四:廉政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现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严以律已,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营利性的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做到清廉从政,正气一生。
    四、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五、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
员的教育和监管。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在经济领域谋取不当利益。
    七、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八、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单  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代表龙林乡党委及班子成员做如下廉政承诺。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县委安排,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领导为重点,以贯彻民
主集中制,严肃财经纪律为主要内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构建起全乡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和体系。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抓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整体素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高筑道德长城,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和价植观,自警自醒、自励自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树正气、扬清风、触邪气、压歪风,从根本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廉洁准则》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乡村两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清廉执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工程建设,不乱摊派、不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