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休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休假管理,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休假管理,包括年休假、法定假日、婚丧假、产假、调休等。
第三条公司遵循国家有关休假政策,准确落实各项休假制度。
第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确保员工一年内享有足够的休假时间。
第二章 年休假
第五条公司员工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实际工作年限进行逐年递增。
第六条员工需提前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请,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第七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年休假的,须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章 法定假日
第八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假期。
第九条公司会提前发布假期安排通知,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好工作和生活。
第四章 其他假期
第十条员工结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的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病假等,需提前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出勤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休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因私事需要在周末或法定假日补休的,需提前向公司提出调休申请。
第六章 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公司休假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伪造请假记录、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给予严厉处罚。
休假申请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